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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不同国家、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信息差距。这一被称之为“数字鸿沟”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学者、政府和产业界的关注。人们将它与信息社会的贫富分化和社会公正问题联系起来。多年来,为有效消解数字鸿沟现象,各国投入了大量公共资源,促进互联网的发展、消解数字鸿沟。虽然各国消解数字鸿沟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鸿沟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消解数字鸿沟的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也不例外。同时,我国的数字鸿沟现象还存在着不同地区基础设施的差别,以及不同人群使用互联网上的差距等,这些特点都加大了我国数字鸿沟消解的难度。因此,分析我国互联网政策消解数字鸿沟的状况及效果,提高政策效果的针对性,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议题。 本文基于技术系统、政策网络、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等理论与方法,建构了以“资源分配”为核心要素的分析框架,用以观察利益相关者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所建立的合作竞争关系是如何分配关键资源的,分析资源分配方式如何影响到政策消解数字鸿沟的效果。在这个框架下,本文选取我国的互联网接入类政策和互联网内容类政策为观察对象,就两类互联网政策展开实证分析。也即,通过考察政策实施中关键主体围绕核心资源的资源交换,评价这一资源交换过程对数字鸿沟的影响,以期回答“我国互联网政策的实施是否发挥以及在哪些方面发挥了消解数字鸿沟的作用”问题。本文的研究将为提高我国互联网政策消解数字鸿沟的效率提供实证基础。 我国互联网政策实施中形成的资源分配模式是:依据相关政策文本的规定,各参与方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即政策网络。政策实施方以建立工作小组的方式确定具体的工作机制。工作小组发挥着组织内部资源交换的渠道作用,他还推动着实施方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在沟通的基础上,实施方与掌握资源的政府部门或社会主体建立起合作关系,以交换其缺少的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最终实现了政策目标。在这种资源分配模式中,避免关键资源集中于政府部门、促进良性合作关系中互惠互利的资源分配方式是影响政策消解数字鸿沟效果的主要因素。 互联网接入类政策提升了我国各省份的互联网普及率,成功地消解了接入层面的数字鸿沟,其原因是:①政策实施的早期经验已经建立了固定的管理模式。政策目标稳定,并建立在有约束力的法律基础上。实际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方和权责分工;②围绕政策目标的权威授予机制长期保持有效性;③政策网络内部形成一套有序的工作机制。在运营商的强力推动下,政策网络通过增加成员数量或扩展成员类型的方式争取外部资源,完成政策任务。但值得注意的是,单凭目前的政策网络并不能理顺运营商之间、运营商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作竞争关系,这就为维持政策效果带来了隐患。如果仅依靠市场渠道来维持这些主体间的关系,可能不利于维持政策效果,进而有碍于消解数字鸿沟。 互联网内容政策在消解使用层面数字鸿沟的方面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是:①建设农业在线内容的资源集中在省级农业部门手中;②建设农业在线信息的政策目标中没有建立社会力量准入的渠道,导致社会力量参与的程度有限。具体来说,所需资源基本限定在不同等级的政府部门层面,特别是在建设阶段中,资源聚集于省级农业部门。再加上,相关政策对权责方和建设目标的规定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了较为封闭的政策网络。但封闭式的政策网络无法保证在线内容的时效性,因此,需要在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而目前的政策规定未能涵盖这一方面的规定,相关规则的缺失不利于维持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妨碍农业信息网吸引农村网民上网,进而影响到政策消解数字鸿沟的效果。虽然目前网站绩效评估产生的压力,将导致政策网络在政府部门内部扩展,能维持在线内容的时效性。但长期来看,开放目前封闭的政策网络,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更多的社会主体加入维持农业信息网运转的行列中,将有助于提高政策消解数字鸿沟的效果。此外,这类政策存在的弊端也反映在农业信息网的内容展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