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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政府管理高等学校不外乎三种模式: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型。建国后的前30年,中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从总体上来说是中央集权型;近20年来,则以中央与地方混合型为改革的重要方向。近年来,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已经从最初的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中央各部委院校也逐渐划归地方,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级管理为主的高校管理体制正在变为现实。在此过程中,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协调在高校管理中的职责这一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印度五个国家作为比较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各国政府在对高校的管理中所处的地位和履行的职责,分析我国在高校管理体制上的不足之处和当前中国高校管理体制上需要切实加强的环节,另外,文章通过研究在目前阶段我国在高校管理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责分工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诸如招生、专业设置等备受关注的问题上各方的不同职责,探求在改革过程中我国政府对高校启勺管理更适宜采取的方式,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本文的创新点包括了两个方面:
首先,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对高校管理问题进行研究,补充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职能方面研究的不足。
其次,在高校管理过程中研究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分配,深化了以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关系为对象的高教管理体制研究,以此推动我国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