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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优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建设及运营已成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之一。然而近年来,基础设施项目却遭遇了不断增长的需求与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不匹配的境地。基础设施项目周期长、资金规模大,仅靠政府的资金投入已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缺口。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PPP模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快速发展起来。
2014年,国务院、发改委与财政部密集出台多个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PPP项目。短短几年时间,PPP项目总投资已达到13.5万亿元,我国跃然成为PPP项目发展最快的国家。在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可以预见,PPP项目将在公共项目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PPP项目在我国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作,投入到PPP项目中来,也产生了社会资本或其发起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即项目公司(以下统称“经营方”)对PPP项目在财务影响分析和会计核算上的需求。不同于一般的经营方自建固定资产并进行运营的传统会计计量模式,PPP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需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经营方获取收益的方式也需受到与政府订立契约的限制。由于PPP项目建造的资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经营方往往不能拥有对所建造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这也是PPP项目有别于社会资本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根本性差异。因此,经营方在PPP项目会计核算的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并理清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所拥有的权利性质。
由于PPP项目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国家层次在2014年之后才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在项目涉及财税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上存在很大的空缺,为PPP项目的财务影响分析及会计核算实操带来一定的难度,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资本的投资决策。现阶段,经营方进行PPP项目会计核算时的主要依据来自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对BOT项目的会计处理,以及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安排》(IFRIC12)中对服务特许协议的处理。以上解释均指出由于经营方不具有PPP项目建成资产的控制权,不得将该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经营方需要根据政府公共部门支付对价的方式将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或是二者兼有的混合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就各个资产模式的具体判断方法与会计处理只进行了原则上的指导,没有规范详细的会计核算。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从PPP项目的基本特征入手,从经营方的视角分析了PPP项目各个阶段各项经营活动涉及到的会计处理。在分析现阶段国内外PPP项目核算的适用准则与处理原则的基础上,基于PPP项目控制权的判断规则以及资产类型分类和识别的理论探究,形成了基于“付费方式—需求风险—建造资产分类”的判别体系,探讨了经营方角度下关于建造资产的“无形资产模式”、“金融资产模式”以及“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模式”的确认条件与核算方法。文章进一步介绍了这三种模式在项目各个阶段的会计核算特征,并对不同模式之间的会计核算差异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比较。最终,以贵州省X高速公路建设为例,详细介绍了经营方资产类型的判定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演示并验证了文章的理论体系。
论文总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回顾国内外与PPP会计核算相关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文献进行评述;第三章介绍了PPP项目的基本特征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范;第四章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探讨了PPP建造资产的经营方认定与具体的会计处理;第五章,对贵州X高速公路PPP项目进行了案例分析;最后是论文的结论与政策建议。
论文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论文构建的基于“付费方式—需求风险—建造资产分类”的建造资产分类及识别体系将为经营方进行的判断以及会计处理提供理论与经验指导;其次,通过分类研究不同模式下的PPP项目在会计核算模式上的异同,发现不同的资产核算方式会对经营方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如“金融资产”模式或“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可以在建设期与运营期均产生较为平滑的利润,真实准确地反应项目财务状况,并且对与社会资本方的未来投资收益和本金退出机制具有较稳定和安全的保障,应做好研究和运用。论文的研究结论将帮助实体产业集团、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更为合理地做出经济效益评价和投资决策,也可为我国进一步出台与完善PPP项目的相关会计核算办法提供理论借鉴,有助于提升政府、社会资本等对PPP项目的各项经济行为实质、财务影响的正确认识和合作方式的改良升级。
论文也存在以下不足:首先,PPP项目生命周期中经营方的会计核算涉及很多方面,论文仅重点讨论了PPP项目形成资产类型的判定标准以及建设期、运营期等主要经营行为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些环节如资产证券化等的会计处理未进一步展开和细化研究。其次,由于案例使用的X高速公路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无法获得全周期的实时数据,因此没有使用实时数据而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的预测数据进行PPP项目全寿命周期的会计分析,对两种资产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差异在论证的完整性上略显不足。
2014年,国务院、发改委与财政部密集出台多个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PPP项目。短短几年时间,PPP项目总投资已达到13.5万亿元,我国跃然成为PPP项目发展最快的国家。在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可以预见,PPP项目将在公共项目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PPP项目在我国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作,投入到PPP项目中来,也产生了社会资本或其发起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即项目公司(以下统称“经营方”)对PPP项目在财务影响分析和会计核算上的需求。不同于一般的经营方自建固定资产并进行运营的传统会计计量模式,PPP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需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经营方获取收益的方式也需受到与政府订立契约的限制。由于PPP项目建造的资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经营方往往不能拥有对所建造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这也是PPP项目有别于社会资本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根本性差异。因此,经营方在PPP项目会计核算的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并理清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所拥有的权利性质。
由于PPP项目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国家层次在2014年之后才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在项目涉及财税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上存在很大的空缺,为PPP项目的财务影响分析及会计核算实操带来一定的难度,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资本的投资决策。现阶段,经营方进行PPP项目会计核算时的主要依据来自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对BOT项目的会计处理,以及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安排》(IFRIC12)中对服务特许协议的处理。以上解释均指出由于经营方不具有PPP项目建成资产的控制权,不得将该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经营方需要根据政府公共部门支付对价的方式将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或是二者兼有的混合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就各个资产模式的具体判断方法与会计处理只进行了原则上的指导,没有规范详细的会计核算。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从PPP项目的基本特征入手,从经营方的视角分析了PPP项目各个阶段各项经营活动涉及到的会计处理。在分析现阶段国内外PPP项目核算的适用准则与处理原则的基础上,基于PPP项目控制权的判断规则以及资产类型分类和识别的理论探究,形成了基于“付费方式—需求风险—建造资产分类”的判别体系,探讨了经营方角度下关于建造资产的“无形资产模式”、“金融资产模式”以及“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模式”的确认条件与核算方法。文章进一步介绍了这三种模式在项目各个阶段的会计核算特征,并对不同模式之间的会计核算差异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比较。最终,以贵州省X高速公路建设为例,详细介绍了经营方资产类型的判定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演示并验证了文章的理论体系。
论文总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回顾国内外与PPP会计核算相关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文献进行评述;第三章介绍了PPP项目的基本特征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范;第四章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探讨了PPP建造资产的经营方认定与具体的会计处理;第五章,对贵州X高速公路PPP项目进行了案例分析;最后是论文的结论与政策建议。
论文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论文构建的基于“付费方式—需求风险—建造资产分类”的建造资产分类及识别体系将为经营方进行的判断以及会计处理提供理论与经验指导;其次,通过分类研究不同模式下的PPP项目在会计核算模式上的异同,发现不同的资产核算方式会对经营方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如“金融资产”模式或“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可以在建设期与运营期均产生较为平滑的利润,真实准确地反应项目财务状况,并且对与社会资本方的未来投资收益和本金退出机制具有较稳定和安全的保障,应做好研究和运用。论文的研究结论将帮助实体产业集团、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更为合理地做出经济效益评价和投资决策,也可为我国进一步出台与完善PPP项目的相关会计核算办法提供理论借鉴,有助于提升政府、社会资本等对PPP项目的各项经济行为实质、财务影响的正确认识和合作方式的改良升级。
论文也存在以下不足:首先,PPP项目生命周期中经营方的会计核算涉及很多方面,论文仅重点讨论了PPP项目形成资产类型的判定标准以及建设期、运营期等主要经营行为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些环节如资产证券化等的会计处理未进一步展开和细化研究。其次,由于案例使用的X高速公路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无法获得全周期的实时数据,因此没有使用实时数据而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的预测数据进行PPP项目全寿命周期的会计分析,对两种资产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差异在论证的完整性上略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