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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是许多大公司完成规模集聚、实现快速发展的常用手段,但是作为一种典型的市场集中活动,并购将会改变市场现有资源的占有、配置和使用的状况,从而改变市场的现有竞争状况,而由于并购企业的规模的剧增,市场支配地位的提高,形成垄断的可能性就会随之增加。因此各国为了确保市场的自由竞争制度不被扭曲,保证企业并购活动遵循自由竞争的开放的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活动,大多利用反垄断法对于并购活动予以规制。银行在现代经济中所起的重大作用以及银行业的某些特性,银行业内的并购活动不但对于银行业影响极为重大,而且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尽管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但是银行并购这一重要的和特殊的并购行为却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基于此,笔者选择了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这一课题作为硕士论文的题目。除了上述的银行并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原因之外,也希望通过对这一课题,加深对银行并购监管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制度理解的同时努力促进两者的和谐统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笔者先后和交叉使用了历史考察、价值分析、比较、实证研究和学科交叉等研究研究方法,在分析了并购及银行并购的理论、历史和发展的基础上,引入反垄断法规制的命题。在探讨了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深入的研究了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确立了自由、公平法律理念,并以此为指导全面的论述了如何建构合理、有效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以及司法审查和规制的豁免。面对着国内外的竞争,法律制度的健全可以为银行业的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制度基础,确保银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监管制度,有助于避免金融风险,事实上一个自由、公平的制度环境中发生金融危及的可能性显然要小于一个垄断的经济环境。
总的来说,本文在自由、公平的法律理念指导下,研究如何建立起以反垄断法为基础以银行并购相关法律制度为补充的和谐一致的规制银行并购的法律制度,在借鉴国外成熟立法经验并考虑我国内在情况下,提出了对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建构意见。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为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完善银行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制度,建立银行业自由、公平和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中国银行业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中国的银行业可以实现快速和良性的发展,同时也为和谐、公平和自由竞争的市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