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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型管制是目前中国城建用地管制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措施,是土地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在广州城建用地管制行政中,同样的管制制度、机构及人员在不同时期会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管制效果。为解释这种管制能力极不稳定的现象,本文引入了本土概念“政治任务”,并构建了“协调型管制”的概念。本文认为,在广州城市建设的用地管制实践中,由于管制部门必须协调快速变动的“政治任务”与相对稳定的管制法定办事章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虽然不同时期广州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有极大变化,但用地管制却保持高度的延续性与章程的相似性。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任务”因时而变,所以同样的章程、组织与工作人员,在不同“政治任务”要求下会产生极不相同的管制效果。对于这样一种管制逻辑,本文称其为“协调型管制”。正因为,管制部门在“政治任务”与法定章程之间协调与摇摆,用地管制能力也即出现不稳定现象。同时,“协调型”的用地管制逻辑也深刻影响了社会对于地权的概念,以及用地管制部门的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