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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政策是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影响企业区位选择的重要因子。论文以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开放开发政策为实例,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机制、模式与过程,以期探寻区域政策对企业区位选择影响的一般规律。 区域政策通过影响企业在空间上的成本来改变企业布局的空间界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一系列区域政策减小了企业的空间成本,扩大了企业布局的空间界限。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国有企业布局的空间界限较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大。企业的竞争力由其在社会网络和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决定,在现阶段,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的政治地位、生产网络地位高于民营企业,对区域政策的响应力度也大于民营企业。一系列以缩小区域差异为目的的区域政策在扩大企业布局空间界限的同时促进了企业空间收益的提高,并使收益在空间上趋于均衡,从而使企业的布局趋于均衡。空间资源是有限的,企业的竞争力决定了其所处的区位。在区域政策实施初期,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距最佳区位较近的中心区域集聚,民营企业在距最佳区位较远的外围区域布局;在区域政策实施中期,企业收益空间界限扩大,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的集聚程度开始降低,并向外围地区扩散,民营企业由于竞争力增强在中心区域布局有所增加,其布局更趋均衡;在区域政策实施后期,由于区域收益差距和企业竞争力差距的减小,三种所有制企业布局更趋均衡。区域政策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模式可分为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循环影响,在区域政策实施初期以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为主,而在中后期累积循环影响开始显著,影响模式趋于多种模式的复合。 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属于区域政策范畴,诞生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包括国家级、省级宏观区域开放开发政策、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开发区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的宏观区域开放开发政策的目的从以对外开放为主逐步转向综合开发,工具上从财税优惠逐步转向发展社会资本与改善发展环境,随着发展战略与环境的变化,某些政策的强度或增强、或削弱,抑或消失。长三角对外开放在空间时序上呈从点到面、从沿海到内地、从中心城区到农村的梯度开放特征。上海浦东新区经历了从经济特区政策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的转变,政策工具从优惠政策转向优先优先探试权。开发区政策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开发区之间的政策竞争使得政策逐渐趋同,政策强度有不断弱化的趋势。论文基于对政策内容的分析和影响的评估建立了政策定量化模型,并计算政策的强度值。定量化分析发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政策强度值最高,宏观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大于经济特区,开发区政策强度值最小,国家级开发区大于省级开发区,不同的政策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变化特征,与政策演变的定性分析一致。在时间上,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具有明显的三个阶段,存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密切相关的周期性;在空间上则由沿海到内地的等级梯度逐渐向扁平化转变。 改革开放后,长三角企业成长可分为三个阶段,1980年代的起步阶段,1990年代的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以来的转型发展阶段。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的布局趋向于集聚程度降低,而民营企业呈均衡布局。国有企业在行政中心上海、南京、杭州布局的集聚程度降低,跨国公司从最初集聚在上海开始向邻近的苏锡常地区,以及南京、杭州、宁波等城市、长三角边缘地区扩散,民营企业初始呈“大分散,小集聚”状态,2000年以来在上海的布局增长较快,但总体上均衡布局的格局未变。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的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变化与企业增长呈相同的三个阶段——1980年代、1990年代和2000~2011年。在年际变化上,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强度值与企业成立个数呈复杂的非线性正相关关系,且企业成立高峰值滞后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强度值高峰约1~2年。从三个阶段来看,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强度值在空间上趋于扁平化,而企业布局趋向于集聚程度降低或更加均衡。现阶段,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对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布局的影响较大,而对民营企业布局影响较弱,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国家对区域经济调控的增强,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对企业布局的影响呈逐渐增强趋势,影响的模式也趋于复合化,但政策的影响效应受限于城市发展条件,在政策强度达到一定的阈值后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在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对企业区位选择影响的空间导向上,国有企业呈行政中心型,跨国公司呈国际中心型,民营企业呈离散型。 企业区位选择的动力由来自内部的推力和外部的拉力构成,内部推力包括企业特征和产业特性,外部拉力包括区域政策制度和区域条件。据此选择影响企业区位选择的若干指标因子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以区域开放开发政策、社会资本为主的区域政策制度因素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在逐渐增强,市场条件、全球化生产方式、科技资源等是企业区位选择一贯重视的因素,但交通条件、劳动力资源、产业基础等传统资源的影响明显减弱。回归分析也证明了区域开放开发政策对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布局的影响强度要大于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