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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与应用,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然而网络正如一把“双刃剑”,在提供信息、分享资源的同时也成为了传播危机的途径。因网络而生的新型社会危机正在悄然蔓延:贵州瓮安打砸抢烧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湖北“石首”事件、“贾君鹏”事件等都是人们近年来耳熟能详的新兴话题。网络群体性事件也成为了政府治理的核心热点聚焦。 网络群体性事件据其发生形式主要分为单纯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网络与现实结合型网络群体性事件。其中网络的作用是传播社会信息、组织集群事件,因网络的高速传播的特点,使得这一环节大大提高了信息流传的效率。网络群体性事件突出特点主要集中在虚实交互,具有不确定性;传播速度快,动员力量大;影响范围广泛等。它的发生条件与影响都预示着其已然成为了新型的社会危机形态。 政府对于任何形态的社会危机都背负着治理的使命,而网络群体性事件则给新时期政府危机管理带来了全新的考验。近年来,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政府对其管理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其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不公开,处理手段简单粗暴,网络管理体制缺乏完善等都是政府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欠妥之处。导致管理失败的原因在于政府观念落后、长期干群矛盾积累、政府危机管理机制欠完善、依法行政理念淡漠等。在今后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危机管理中,政府首先要坚持准确性原则、及时原则、当地政府负责原则、法制性原则;而后需要做到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相关管理机构职能与责任、加强网络舆论疏导、完善相关机制与制度建设等方面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