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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是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该市土地利用方式具有农、牧交错的特点,荒漠区的生态环境脆弱易引起土地沙漠化,由于该区域环境受到干旱气候因子等时空差异和人类活动导致的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研究该区域生态资产与生态效益特征与变化趋势,对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学意义。 本文以鄂尔多斯市为例,通过分析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格局、质量、生态资产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的现状(2015年)和变化特征(2010-2015年),评估了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经济价值。其中,生态资产的评估以生态资产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评估指标由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生态系统调节功能、生态系统文化功能16个指标构成。主要结果如下: (1)2010-2015年间鄂尔多斯城镇、灌丛、森林面积有所增加,草地、湿地、农田、荒漠裸地面积有所下降。城镇面积增幅最大,增加429.17km2,草地面积降幅最大,减少629.97km2,生态系统变化主要集中在中部、东北部。大部分区域的生态系统变化率较低,变化率较高的生态系统包括:城镇生态系统中的建设用地、采矿场、交通用地,灌丛生态系统中的灌木园地、灌木绿地,草地生态系统中的草本绿地。 (2)2010-2015年,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质量总体变好,东部、中部、南部大地区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高,仅东北极少地区出现了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的情况。2010-2015年,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质量等级为差的面积减少了18912.75km2,占变化面积的比例为73.92%,优、良、中、低等级的面积分别增加了:92.13km2、7865.19km2、4216.94km2、13412.13km2,占变化面积的比例比分别为:0.36%、30.74%、16.48%、52.42%。 (3)2010-2015年,鄂尔多斯市生态资产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上升最为剧烈的区域是鄂托克前旗,生态资产指数上升92.72,占比19.38%,其次为乌审旗,生态资产指数上升91.04,占比19.03%,接下来依次为:鄂托克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杭锦旗、东胜区,生态资产指数分别上升64.68、59.88、55.21、49.97、47.28、17.70,分别占比13.52%、12.51%、11.54%、10.44%、9.88%、3.70%。 (4)2010-2015年,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从1975.50亿元增加至2481.71亿元,增加量占2010年GEP价值的比例为25.62%,上升趋势明显。产品提供价值由168.91亿元增加至257.20亿元,占当年GEP的比例从8.55%增至10.36%;文化服务价值由228.30亿元增加至2481.71亿元,占当年GEP的比例从11.56%增至30.93%;调节服务价值由1578.29亿元降至1456.81亿元,占当年GEP的比例从79.89%降至58.70%。 (5)本研究对引起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格局、质量、生态资产指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发现:鄂尔多斯间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城市扩张、农田开垦、退耕还林、草、湿、生态恢复、矿山开采、生态退化等。鄂尔多斯市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原因主要是GDP增长(P<0.05*),表明经济持续发展降低了当地人口对草地、森林的经济的依赖性。鄂尔多斯市生态资产指数上升的主要驱动因素气候因素降水的增加(P<0.001***)、人口密度的下降(P<0.01**),以及GDP的增加(P<0.01**)。 本研究结果表明鄂尔多斯市各项生态工程措施的实施,对生态恢复、生态质量变好,起到了关键作用,影响了该区域的生态系统格局和质量变化,可以作为生态工程试点的典型案例推广。针对鄂尔多斯市的实际情况,本研究提出了具体的生态保护措施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