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国家因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费用就是国家赔偿费用。1995年1月《国家赔偿法》施行后,作为其配套办法,国务院于1995年1月16日发布实施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在制度规定与设计上的不完善性也开始显现,费用来源没有充分保障、先行赔付变成“先行等待”、财政部门核拨审核“审什么、怎么审”不明确、追偿比例过低监督权难以实现等情况的存在都严重影响了国家赔偿费用的规范和及时支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既不利于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利于财政部门对赔偿费用的有效监管,也不利于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难以确保立法目的的实现。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将《国家赔偿法》的修订纳入计划,在修订审议稿中对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及依据作出重大调整,因此,也有必要趁《国家赔偿法》修订之机,认真分析和研究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能与《国家赔偿法》的修订相适应,能与财政管理的现状相适应,能与赔偿费用的规范及时支付的要求相适应。我认为解决和应对这些问题以避免或减少危害就是本文写作的目的与意义。
本文结合当前《国家赔偿法》的修订重点,从费用管理的角度,围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中最实质的预算管理、审核拨付管理、追偿和监管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在对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现状进行较为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概述、国内外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制度比较分析、我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完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建议四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改变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的方式改由赔偿义务机关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对财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的实质性审核和程序性审核进行重新定位;建立科学的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体制,统一预算管理方式,保障赔偿经费等等,以期对我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做一些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