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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构成了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制度研究的背景和条件,它们决定着城市规划学科的走向和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城市规划实践对象内容的扩展和方法的改进,影响着规划师的工作方法和价值取向。
在我国现实环境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还有很多需要深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编制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和规划管理体系四大体系内部以及体系之间的不协调,导致上述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脱胎于计划经济的规划制度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简言之,我国规划学科的发展和实践正面临着制度上的瓶颈。
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外城市规划制度建设的经验为我国的城市规划制度研究打开了视野:城市规划制度不能剥离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人类的有限理性这两个构造性要素,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行动引导,需要调动各个社会单元共同形成整体性原则和基本框架,将不同层面上的个体行动组织在一个行为可预期的有序的轨道中。在现实的宏观背景下,我国城市规划制度的建设需要走出象牙塔式的封闭技术体系,建立起基于社会行动的、面向全体社会利益诉求、开放式的规划制度。
本项研究以我国现行的规划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规划学科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以及社会、政治、经济因素对规划制度的影响,从宏观层面的区域协调机制、中观层面的制衡机制、微观层面的沟通机制以及规划的法制建设四个方面,架构了我国规划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对青岛市的规划制度进行了实证研究。具体的章节安排如下:
第一章阐述了本项研究的背景、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首先提出了规划制度的概念,进而结合对我国学术界关于规划制度的研究综述以及相关学科研究结果,提出了本项研究的基本理论支撑,廓清了研究的范围;
第三章选取了与我国具有历史相似性的法国、德国和英国的规划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比较分析,从规划制度的层次划分、法制建设、公众参与等方面得出一些对我国规划制度研究有益的结论;
第四章和第五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
第四章中从经济、政治、社会三个方面对影响我国规划制度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结合规划学科的发展,初步提出了宏观协调、中观制衡、微观放活的理论思路。
第五章中,主要围绕上述三个方面进行了基本的理论建构,提出了我国规划制度的建设应当基于社会行动这一基本观点,并将法制建设作为本项研究的归宿;
第六章主要结合青岛市的规划制度进行了实证研究;
第七章简要概括了本项研究的一些结论,并对下一步研究的方向进行了简短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