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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除导论外,主要分四部分:首先,第二章回顾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即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齐全的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然后阐述了现阶段农村金融状况,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初步形成,存、贷款等主要金融业务持续增长,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等业务迅速拓展,农村金融涉农贷款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之后总结了各家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支农举措,如商业性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对县域经济起着引导作用,财政实施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加大支农力度,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补充。并且着重从支持粮棉油收购业务、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性开发、发展现代农业以及农村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突出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其次,第三章总结了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为了找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文章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研究,得出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抑制的结论。具体是:针对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从我国小农的传统金融需求、严格的利率管制以及农村居民能够参与交易的金融商品有限方面论证需求抑制;从制度变迁、政策局限、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支农金融创新欠缺开发层次和深度方面论证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再次,第四章为了更好地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提出合理建议,文章结合世界农村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趋势,并从美国、德国、法国、丹麦、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孟加拉国、泰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两个角度,总结了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做法和经验,进而从中得到启发,一是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制度规范农业政策性金融,二是需要发达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需要农业合作金融组织、农业保险等方面的配合,四是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五是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六是严格控制贷款对象和资金用途,防止农村资金流出农村。最后,第五章从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内、外部环境出发,从建立健全法律环境,明确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地位和制定政府发展战略,繁荣金融市场两个大方面,对政府下大力气创建良好外部环境提出建议;从金融机构推进创新,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政策性银行巩固粮油阵地、拓宽业务经营范围、健全内部改革等方面,以及商业性银行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支农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本文从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角度,分析我国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的不足,再从供给、需求方面分析了农村金融服务抑制的形成原因,并且从自身工作出发,采用最新研究数据,对我国加强农业政策性金融提出独到的建议。在“十一五”收官之年,研究农村金融服务并提出建议,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