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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1980年我国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在改进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制方面也做了不少探索,特别是1993年,内外籍人员、个人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分别适用不同法规改为适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由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改为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违背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也相继出现,个人收入差距急剧拉大,个人所得税的流失还很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偏低,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将分四个部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阐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现状,揭示了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即,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拉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畸高,行业职工年均收入与企业盈利水平不成正比,企业内部的不同阶层职工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容易形成贫富悬殊的社会局面,会挫伤低收入者的劳动积极性,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公平收入分配,一定范围内防止两极分化”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的重要问题,而个人所得税在发挥其功能方面,聚财功能日益显著,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不仅没有发挥税制要求的作用,相较之下,有逐步弱化的趋势。因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亟需强化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鉴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现状,本文第二部分将从五个方面系统分析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弱化的原因。首先,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情况分析,提出“信息非对称性”的概念,指出征纳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税源难以监控的主要原因,进而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信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其次,从个人所得税的分项目构成分析,就七个征税项目近年来的征收情况阐明了征收不力、税款流失的原因。第三,从个人所得税对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分析,针对个人所得税率在实际执行中对低、高收入者调节的累退性,引出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即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有的放矢地进行了例证分析,阐明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和体现高收入者高负税,因而有悖公平。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机制、征管手段对过高收入没有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高收者偷逃税现象严重,加大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应该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第四,从六方面列举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政策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如分类课税难以体现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税目简单、片面,申报面窄,政策不合理及地方自定政策有损税法严肃性等实际问题。第五,从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分析,存在机构、手段、处罚等方面的滞后和不力。税收调节收入体系尚未形成,加之征管手段乏力,造成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需要,要借鉴国际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第三部分,首先开门见山地提出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经验,即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档次,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化,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和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逐步提高。其次通过分析比较我国个人所得税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差异,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的突出原因有三面,一是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小,决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上的作用有限;二是分类税制模式下,以个人为基本纳税单位,无法区别对待不同家庭负担和支出的情况,难以量能负担;三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落后,没有形成与个人利益相关的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信息有限、准确率低,难以全面控管。以代扣代缴为主要征收方式,不利于纳税人提高自觉纳税意识,而且制度执行不好会造成税款流失。另外,本文也列举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税制设计和征管制度。 本文的第四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建议。指出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即,适应加入WTO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断完善税制,强调调节收入分配职能,更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政治、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将个人所得税建设成为主体税种。结合实际,从三方面详实地分析了改革和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建议。首先,对新一轮税制改革提出的要求,即加快费改税进程,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清理、纠正地方自定政策,建立健全税收综合调控体系(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证券交易税,完善个人资本利得税和利息税)等。其次,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一是要适合我国国情,选择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模式;二是简化税率,对性质相同的税目实行无差别课税;三是费用扣除标准应合理考虑基本生活开支、通货膨胀因素及相关收入分配制度并结合地区差异具体规定;四是加大对偷逃税的惩处力度,建立个人收入监控体系;五是税收服务实现多元化。第三,促进收入分配的配套条件,一是规范外部环境,创造良好征管氛围,同时加强现金管理,建立个人存款及金融资产实名制度,加强其他部门的协税护税;二是加强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三是完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四是完善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五是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和改革必须置于全球税制改革的背景下,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转换税制模式、调整税率结构、加强征管手段、完善配套措施等,改变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弱化的状况,构建高效、公平、科学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逐步实现与国际个人所得税制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