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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制度变迁。这场制度变迁始于经济领域,但其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成为了一场全方位的制度变迁。这场制度变迁使社会主义经济重新焕发出活力。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但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差距也呈现扩大趋势。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不仅专家、学者对收入差距问题感兴趣,政府官员、普通老百姓对此都非常关心。 实际上,研究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决不能离开制度变迁的大前提。我国的收入差距变化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在于,收入差距扩大与制度变迁过程是同步发生的。实际上,制度变迁是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居民收入差距进行研究,将深化我们对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解。 本文主要包括9章: 第1章是导论。 第2章对制度变迁和收入分配的有关理论进行了简单评述,并提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在对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西方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本文认为,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收入差距状况的分析,从动态角度去理解,就是社会制度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即制度变迁)对收入差距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既包括对收入差距性质的影响也包括对收入差距大小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强调社会根本制度变迁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实际上,除了社会根本制度变迁外,其他制度的变迁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同样不能忽视。 第3章介绍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测度及评价方法,特别是对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及其上限进行了详细论述。所谓社会可容忍的收入差距,是指社会可以容忍的收入差距的区间,实际收入差距水平如果在这个区间内,那么就说这时的收入差距是基本合理的、能够接受的。这个区间的上限就是社会可以容忍的最大收入差距水平,一旦实际收入差距水平超过这个上限,我们就说收入差距过大了。反之,收入差距仍不算大。本章重点分析了影响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的诸变量,及其各个变量对于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给出了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的计算和估计方法。影响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的诸变量包括: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弱势群体的生活满意度、总体的上升流动、可行能力中除收入之外的差距、收入的正当性、嫉妒、平等观念、对经济利益的关注程度、国际上收入差距的“警戒”值等。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值的确定,可以采取四种方法,即定义法、近似计算法、函数计算法、粗略估计法。本文主要采用粗略估计法对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值的情况进行了粗略判断。 第4章分析了我国的制度变迁对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的影响。本章首先简要回顾了我国始于1978年的制度变迁过程,总结了我国制度变迁的特点。接下来,分析了制度变迁对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弱势群体生活满意度、总体的上升流动、可行能力中除收入之外的差距、收入的正当性等变量的影响。通过影响上述诸变量,制度变迁提高了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值。 第5章分析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并进行了评价。通过比较实际收入差距与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本文认为,我国总体收入差距已经处于临界状态,实际收入差距与社会可容忍总体收入差距的上限值已经很接近。此外,本文还详细分析了城乡、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地区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现状,并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第6章分析了制度变迁特点、制度变迁过程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建国初期,受革命战争年代积累的军事共产主义传统和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对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表现之一就是政府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制度。各种制度形成了一个纵横交叉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始于1978的制度变迁是一场全方位的制度变迁,尽管它最初从经济领域开始,但很快其影响就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分析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当然不应该忽略制度变迁的影响。我国的制度变迁的三个特点——渐进性、市场化取向和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从制度变迁过程来看,对于制度变迁过程反映速度的差距、制度不完善、制度变迁的不确定性等都对居民收入差距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7章分析了变迁中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的制度变迁是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与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结合的产物。即便是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最终也必须以制度供给的方式使新制度合法化。这种特定的制度变迁方式,决定了分析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原因,必须分析制度供给——变迁中的各种制度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正式制度中所有制、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税收制度、住房制度等,非正式制度中的从“无私”向“利己”的转变、从追求“共性”到追求“个性”的转变、胜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竞争规则等都对居民收入差距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8章分析了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对制度变迁产生的负面影响。在该部分,本文首先分析了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经对制度变迁所产生的影响,其次,本文分析了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将对制度变迁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已经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下一步制度变迁的动力、弱势群体参与制度变迁的能力等产生了影响,这些都成为下一步制度变迁的阻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将对制度变迁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这主要基于三个原因。首先,我国处于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其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将导致社会分层。第三,随着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这种收入差距较大状态持续时间的延长,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及社会心理等非正式制度会发生变化。 第9章提出了解决当前收入差距问题的对策。解决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是提高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的上限。当然,提高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不是制度创新的根本目的,只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权宜之计。但在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不能得到有限遏制的情况下,提高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也是很必要的。 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 (1)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居民收入差距问题进行研究。对居民收入差距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献很多,但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其进行的研究却较少。这种研究视角,有助于深化人们对收入分配问题的规律的认识,即不是单纯的就收入差距论收入差距,而是将其放在我国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来认识。 (2)提出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及其上限的概念,并分析了制度变迁对其产生的影响,通过比较实际收入差距与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的上限,对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做出了评价。 (3)分析了造成当前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制度原因。具体分析了制度变迁特点、制度变迁过程本身、变迁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4)从提高社会可容忍收入差距上限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当前收入差距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创新。首先,政府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其一,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合法致富;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的诚信、公平竞争、民主法制等观念;大力宣传高收入者热心公益及慈善事业的典型;对于那些非法暴富、为富不仁的案例的宣传,要把握尺度,尽量强化正面引导,使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其二,要使人们明白:目前较大的居民收入差距是制度变迁的代价之一。其次,完善制度,消除行业垄断、侵吞国有资产等不正当收入产生的制度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