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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监管是监管当局通过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持有额进行限制以降低银行破产风险的一项监管举措。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监管措施,资本监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但当时各国都“各自为政”,监管标准并不统一,出于安全性和公平性的考虑,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推出《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的推出为资本监管确定了统一的国际监管标准,该协议最初主要是针对国际活跃银行,虽然协议本身并无法律约束力,但却以其特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而为很多国家所接受。目前,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之后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已开始在一些国家逐步实施。
作为对银行资本结构的一种外在干预,资本监管不仅仅是一种监管手段,更具有重要的微观和宏观意义,西方学者对此已有深入的研究,涉及的内容包括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以及资本监管对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影响。相比于国外研究,国内研究主要集中于定性分析,少量的定量研究因数据量少,所得出的结论可靠性差。本文利用银行业的季度数据,对资本监管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资本监管与银行信贷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资本监管的货币政策效应。
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为导论,介绍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交代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文章的创新点,并对论文中所涉及到的核心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
第二章介绍相关文献与制度背景。本章对资本监管与银行行为、资本监管与货币政策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并介绍了资本监管的实践和历史演变,特别针对资本监管史上的重要监管标准新、旧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做了对比分析,同时介绍了我国银行监管的制度演变以及资本监管在我国的实践。
第三章分析了资本充足性管制下我国银行的风险行为,全文收集了13家代表性银行的季度数据,采用局部调整模型,以面板数据计量分析为技术基础,并根据我国银行资本监管制度的变化将样本分隔成两个区间进行了回归,研究结论发现:(一)2004年之前由于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并不严格,对商业银行来说,资本监管基于上处于一种“软约束”状态,其结果则是资本监管不会对银行的风险行为产生影响;2004年之后,在逐步强化的银行资本监管之下,资本充足率不同的银行将对银行的资本监管作出不同的反应,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银行会限制其风险行为,资本充足率处于8%与10%之间的银行的投资行为将更加冒险,但为了防止资本充足率降到监管标准之下,这类银行又会同时增加资本。当银行资本充足率大于10%时,资本监管将不会对其风险行为产生影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这类银行还会对资本做出向下的调整,资本越充足调整的幅度越大,
本章的实证结果还表明2004年后银行资本变动与风险变动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资本变动会显著地降低银行的风险行为,而在2004年之前,资本增加既不会抑制银行的风险行为,也不会明显地促使银行进行更具冒险的投资。
第四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资本监管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同样基于13家银行的季度数据,按照制度演变分隔成两个区间对资本监管与我国银行业的信贷扩张进行了研究。从十三家代表性银行的研究结果来看,2004年之前,资本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约束作用并不明显。2004年之后,在逐步强化的资本监管之下,资本充足性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约束作用开始显现,在资本监管压力之下,资本不足银行与资本充足银行的信贷扩张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资本充足率除了对银行信扩张产生直接的约束作用之外,还会影响银行信贷扩张的利率敏感性,特别是2004年之后,资本充足率高低对银行信贷的利率敏感性的影响较为显著。
第五章运用一般均衡模型从理论上研究了资本监管的货币政策含义,并就货币政策的选择进行了分析。研究结论表明:在严格的资本监管下,一个资本不足的银行体系会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而且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仅与整个银行体系的资本充足性水平有关,还取决于银行资本金的分布,即使整个银行体系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较高,但只要存在资本不足的银行,货币政策的效果就会受到削弱,且资本不足的银行越多,货币政策的效果越差。为了强化政策的有效性,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应当考虑银行体系的资本充足性状况,并根据银行体系的资本充足性状况适时调整货币政策的“强度”,这样一方面可以消除需求冲击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可中和资本充足率与存款准备金对通货膨胀和产出水平的影响。
最后为文章的结论,对全文做了总结,并指出了今后需进一步进行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