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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资格》是开元十八年(730)颁行的吏部铨选任官所依据的一项新条例,是唐代铨选制度改革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循资格》展开论述:
一、制定《循资格》的背景。着重从隋唐铨选制度的变化和唐廷的选择两个层面进行分析。隋唐吏部总选制度的逐步确立,使铨选过程中阙少员多的矛盾日益凸显。面对阙员比例的严重失衡,从高宗直至玄宗时期,唐廷进行了不断调整和改革的尝试,并有坚持吏部总选或恢复地方自辟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最终在开元十八年出台了《循资格》。
二、《循资格》的核心精神。从《循资格》的内容入手,通过理选数和定资序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循资格》主要包括停官待选和循序迁转两项内容。停官待选的年限通过理选数来确定,循序迁转的顺序通过定资序来理清。理选数与定资序又都与官员的官资等第密切相关。因此,《循资格》的核心精神就是要求选人按官资等级的高卑,论资排辈,循序渐进。
三、《循资格》对于中唐以后铨选任官的影响。主要从《循资格》实际运作的角度,梳理中唐以后的铨选任官方式所发生的变化。《循资格》的实际运作是通过守选之制和循州县等第迁转两方面开展的。守选和循州县等级迁转是中唐以后常规的铨选任官方式,是面向所有选人最基本的循资迁转的途径。而条件优秀的选人则可以通过吏部科目选以及平判入等方式突破《循资格》的限制超资授官。
总之,唐代吏部总选制确立之后,面对阙少员多的矛盾,在经历了若干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循资格》。《循资格》一定程度上汇集了唐前期对铨选制度逐步调整的成果,将铨选任官过程中依资注拟的惯例以制度化的形式确立下来。围绕着《循资格》的颁行,中唐以后的铨选任官实践也出现了一些相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