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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西柳江县复合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生态足迹研究方法对柳江县1997—2006年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进行计算,并进行时间和区域上的比较,定量衡量柳江县的生态安全与生态可持续性程度,为制定政策、促进柳江县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结果表明,柳江县十年内总生态足迹整体呈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377462.8 h㎡上升至2006年的526322.6h㎡,年平均增幅为3.94%。人均生态足迹在十年内整体亦呈上升趋势,1997年人均生态足迹为0.7943h㎡,2006年则达到了1.0528 h㎡,十年内净增了0.2585 h㎡。人均消费水平的增加是引起总足迹和人均生态足迹增加的关键因素,表明目前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以环境破坏作为代价的。
十年来由于对建筑用地面积的需求增加以及对未开发土地的利用程度加大,柳江县总生态承载力一直呈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不是很大。由1997年的583408.7h㎡上升到2006年的587563.8h㎡。但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生态承载力反而下降,从1997年1.0343 h㎡下降到2006年0.9545 h㎡,降幅为7.72%。说明人口是人均生态承载力减少的一个主导因素。
人均生态足迹与人均生态承载力变化呈现相反的趋势,人均生态承载力平缓下降,人均生态足迹增长速度较快。1997年到2003年间柳江县呈生态盈余状况,但到2004年开始出现生态赤字现象,并且这种赤字现象有越来越加重的趋势,表明柳江县生态可持续程度越来越弱。人均生态赤字与人均生态足迹趋势基本一致,都是呈现递增趋势,人均生态足迹的增加和人均生态承载力的降低是引起人均生态赤字的两个主要因素。
柳江县生态足迹构成中,耕地和化石燃料地占的比例最大,十年内平均人均生态足迹分别占总人均足迹的44.09%和32.82%,并且这两类土地的消费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其它土地类型足迹大小依次为:建成地、林地和水域,并且三者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人口、消费水平以及经济变化是引起不同土地类型足迹趋势变化的重要因素。从生态承载力构成上分析,耕地和林地是柳江县的主要土地类型;其次为草地和建成地,柳江县水域面积很小,其承载力可以忽略不计;因并未专门留出用于吸收CO2的面积,化石能源地承载力为0。
柳江县1997年人均生态足迹为0.7943 h㎡,比同期美国、广东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低,与发展中国家印度持平,同时也低于高州市、根子镇、怀来县等经济较发达县域。这说明生态足迹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相关性。
研究表明柳江县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经超过生态系统的容纳能力。根据研究结果并结合柳江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利于柳江县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建议,如提倡适度的生活消费模式、提高化石能源利用率、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和开发未利用土地等,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