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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是政府间竞争在税收领域的表现,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以一切能够促进资源流入本辖区的要素为竞争对象,以各类税收优惠为手段,吸引其他地区财源流入本地区的政府自利行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运行和深化,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日趋显著,并且呈现出竞争起点不公平、制度外竞争为主、稳定性差的特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成为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条件。现实中,不同区域,尤其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日益突出。本文就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作为研究主题,通过分析认为,政府间税收竞争对不同区域的发展产生的效应各不相同。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促使东部较快地形成了聚集经济,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提高了欠发达地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东部发达地区的拥挤成本不断上升,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西部地区税基受到侵蚀,税外负担加重,公共支出结构失衡。总体而言,这种以制度外为主的不规范的税收竞争直接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运行,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文章从税收竞争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着手分析,提出需要规范税收法规,打击制度外税收竞争;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优化地方政府行为约束机制;加大力度支持西部,提高西部地区整体竞争力;最终推动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向着有利于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有效运行、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