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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部课题组在《未来二十年展望》报告中指出:“收入发展不平衡问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收入的集中化正开始妨碍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行业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此外,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着不同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收入差距扩大,要素之间收入差距明显等状况。因此,在个人收入分配贫富两极差异快速拉大的新情况下,完善政府对个人收入分配的有效调控己成为稳定和发展我国经济,实现社会经济模式平稳转换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税收是政府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是国家强制分配社会产品和因之而形成的分配关系,税收调控是国家运用税收手段对经济和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活动。国家通过一系列传导手段,引导税收运行机制和税收调控客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调控可以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税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将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加强税收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调控将是完善我国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直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比较少,个人所得税发挥着主要作用。一般来讲,税收调控的政策目标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平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增长。个人所得税课税普遍、难以转嫁、量能负担、富有弹性、不易形成重复征税以及调控效应双重性等基本特征,反映了其调控的机理,同时也使其在促进上述目标实现中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个人所得税课税普遍的特点决定了它调控范围的广泛性;个人所得税难以转嫁的特点决定了它调控方式的直接性;个人所得税量能负担的特点决定了它调控目标的公平性;个人所得税富有弹性的特点决定了它调控力度的灵活性。然而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现状的实证分析我们得出了个人所得税在调控收入分配中的不足:第一,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比例偏低,有较大潜力值得挖掘;第二,个人所得税的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都相对较低,这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还有待加强;第三,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要素方面,例如课税模式、纳税人的选择、征税对象、税收扣除、税率设计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存在着和我国目前的经济现状和收入分配现状不符合的地方。
随后,本人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制在课税模式、纳税人的选择、征税对象、税收扣除、税率设计等方面都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了先进国家的改革的共同经验:一是降低税率,减少级次;二是拓展税基,简化税制;三是注重税种组合的综合调节效应。最后得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定位:在强化财政收入功能的基础上突出调节经济功能。
在本文的最后提出了一些改革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设性政策建议。第一,拓展税基,优化税制;第二,完善税前扣除制度;第三,确立家庭和个人为对象的纳税申报主体;第四,建立双向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