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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和黄金、银矿等金属资源同属于自然资源,按照一般意义上的分类,自然资源所包含的门类众多,而其中煤炭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所占的分量尤其重要。该类资源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煤炭等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规范和监督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措施。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煤炭资源税为解决财政资金问题贡献了巨大力量,但现有的煤炭资源税收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资源税改革前后针对煤炭资源征收的各项税费的方式、种类等方面的研究,分析了煤炭资源税改革前后的征收管理现状,通过列举五台县2009-2016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资源税、税费总收入、资源税的数据变化,经过一系列的对比和图表分析,可以得出在煤炭资源税上做出的改变减轻了煤炭企业的税负,同时减少了地方税收收入,改变了地方税收结构的结论。随后分析了造成这两方面影响的主要原因,最后主要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征收管理措施。 本文最主要的是论述了在以后的资源税征收管理过程中怎么样有效的堵住征管漏洞,提出了以下几点:第一是对煤炭企业的管理建议,要时刻关注本地区煤炭企业发展状况,加大对煤炭企业的监控力度,让这些企业正确掌握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的申报缴纳等工作;第二是对税源的管理,要根据煤炭市场行情调整洗选煤的折算率、准确的认定煤炭的应税价格;第三是,地税部门要加强征期内征期后对煤炭资源税缴纳义务人的申报和交纳环节的督促和管理,要做到应该收取的税额全部征收;第四是加强地税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合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数据信息的交流和共享,积极建立第三方的数据交流平台,开展联合行动,保证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