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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的著述文章,自古以来可谓汗牛充栋。其中,《诗经》之教化问题尤为古今人所瞩目。自汉代以来的传统中国,《诗经》并不被看做是一部古代民间诗歌的总集,而是儒家经典之一种,是经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经学成为最高意识形态的传统中国,《诗》教也与古代的政治、法律、社会、婚姻等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留下了大量有关《诗》教的历史经验。在目前学界,对《诗》教的研究往往集中在教化的意义、教化思想的哲学动机等领域,而对《诗》教的历史经验研究非常薄弱。事实上,通过《诗》教的历史经验,能够充分研究《诗》教在古代历史的语境中有着怎样的实际影响,也就能够充分认知《诗》教在当代的思想功用。 而作为儒家经学最为醇正的时期,汉代理所当然成为《诗》教的历史经验展开的最佳舞台。因此,本文就以汉代的《诗》教为题目,通过汉代历史记载中“引《诗》决事”的史实梳理,对汉代《诗》教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目的是通过这些历史经验,来看经学意义上的《诗》教,如何对汉代的统治者、士大夫等阶层进行教化,从而对整个汉代的思想观念、法律体系、社会结构、政权组织、婚姻生活等产生影响的。这些显然有助于更深刻和理解《诗》教的本质。 为了研究这一问题,本文分为八章来论述。 第一章《〈诗〉教》为全文导论,主要从理论上来论述汉代《诗》教的特征。先纵向考察汉代和宋代《诗》教的差异,再横向比较汉代“以吏为师”和“以经为教”的不同,以彰显汉代《诗》教的特殊性。 第二章《经学》,主要考证汉代《诗》教的经学文本,从文献角度划定使用的史料范围。在两汉,《诗》教的首要对象是皇室这一统治阶层,所以本文为文献考证为手段,对两汉帝王后妃接受《诗》教的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以上二章属于对汉代《诗》教的宏观研究,为下文分别做好理论和文献的准备。 第三章到第七章分别从刑法、祭祀、宗法、婚姻和职官这几个并列的层次来具体考察《诗经》提供的教化如何渗透入汉代的各项制度,这些制度又如何将教化贯彻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其中,第三章《刑法》主要讨论汉代刑法中体现的《诗》教,以及具备儒家意义上“刑德”的官吏是如何被培养的。第四章《祭祀》主要讨论汉代祭祀中体现的《诗》教,祭祀事关两汉政权的维持,《诗》教则通过对祭祀的干预参与了两汉政权合法性的确认。第五章《宗法》主要讨论在汉代郡国并行的政体和编户齐民的社会结构下,《诗》教对宗法关系的影响,并促成了汉代“孝治天下”观念的形成。第六章《婚姻》主要讨论《关雎》教化对汉代后宫制度和外戚制度的重要作用。第七章《职官》主要讨论汉帝国希望以何种官吏来治理国家,《诗》教则为改造秦汉以来的职官制度并教化汉代官吏提供了途径。 第八章《结论》,即对汉代《诗》教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并回答何以这一历史经验能够为现代社会、现代儒家、现代政治提供有意义的思想资源,从而再思《诗经》政治性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