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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在IPO股票发行过程中采取了股权分置的方式,使得中国股票市场形成了制度性缺陷。本文从分析股权分置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入手,分析了股权分置问题给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市场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各种弊端,探讨并提出了实行股份全流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对股权分置的有关文献进行了简要回顾。 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在中国股票市场上,出于意识形态和国家对上市公司保持控股地位的需要,股票一发行就明显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 第三部分,分析股权分置问题给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市场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各种弊端。 一、流通股价格虚高,不具备真正的投资价值。国有股不流通,人为制造出了股票供小于求的局面,造成流通股股价虚高。 二、市场跌势绵绵无绝期。国有股流通方案的不明朗使得投资者难以对未来市场发展有一个稳定的预期。 三、中国股市存在着边缘化风险。1、市场功能有边缘化趋势。2、作为投资者主体的中小投资者利益有边缘化趋势。3、上市公司资源有边缘化趋势。 四、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政府有意识到调控新股发行上市节奏,上市成了紧缺资源。 五、股票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国有资产通过股票市场实现产权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受到极大的限制。 六、股票市场的激励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由于我国股票流通价畸形偏高,公司如果给管理层或员工流通股则成本过高,给管理层或员工非流通股则因股票不能变现而起不到显著的激励作用。 七、股票市场难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股权分置使得仅仅流通股上市的中国股市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不大。 八、诚信危机令人心惊。股权分置是几乎所有违反“三公原则”行为屡禁不止的首要原因。 九、券商面临生存危机。股权分置条件下的券商不可能实行长期的持股和价值投资,投机风险巨大。 十、融资结构严重失衡。股权分置制约了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 第四部分,探讨并提出了实行股份全流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全流通在先,国有股减持在后。全流通是纲,国有股减持是目,必须在全流通的前提下考虑国家股减持。 二、股份全流通必须加快推进。第一,推进产权改革的需要。第二,解决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侵害问题的需要。第三,缓解股市的内在矛盾的需要。第四、摆脱熊市的尴尬局面的需要。第五、消除庄家肆意操纵和投机行为盛行的状况的需要。 三、尊重历史,确立“不与民争利”的原则。第一、非流通股是按照计划经济方式进入市场的,不能也不应该按照市场经济方式退出市场。第二、非流通股股东所拥有的净资产的大部分属于流通股股东的转移支付,即使按净资产值定价,已经是相对不合理,如果按市场方式定价,那更是绝对不合理。 四、舒缓矛盾的原则。1、市场的融资功能应当让位于资源配置功能。2、在全流通方案未明确以前,应暂停增发、配股与发行可转换债等一切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3、非流通股的场外转让也应暂停,以免给市场的全流通制造薪的障碍, 五、分摊结构性变革成本,让流通股成为含权股。要使流通股的市盈率和市净率降下来,使其相对投资价值提高。 六、规则在先,分散决策,类别表决。充分尊重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平等协商、意见统一后的自主选择,不搞一刀切。 七、无国有股上市公司全流通宜先行。由目前没有国有股的上市公司来进行试点,可以避免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并降低全流通试点推进的难度。 八、证监会与国资委各司其职。确定解决“流通权溢价”作为全流通的前提和原则,是证监会组织实施全流通工作的重要职责。确定国有股减持的基本原则甚至实施办法,是国资委组织落实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核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