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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自由主义的思想发展中论述英国当代思想家以赛亚·伯林的地位与作用。本文认为,在英美现代自由主义向当代自由主义的转变过程中,伯林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首先,在本世纪50年代,伯林因为对自由概念,自由主义的这个核心价值的重新解释,在个人与国家的自由主义的轴心性话语中,把思想的天平牢牢地放置在个人自由一边,从而改变了19世纪后半期直至本世纪40年代早期的注重国家干预作用、强调平等、为福利国家提供思想基础的现代自由主义的思想倾向,推动了当代自由主义向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归。其次,伯林对价值多元主义与文化多元主义的不倦的倡导,既为自由主义的宽容理想提供了当代的哲学论证,又引导了60年代后期一直到目前还在进行的自由主义或当代政治与道德思维的文化范式的转变。价值、理想与生活方式的多元、相互冲突与不可通约,遂成为当代思维的结构性观念。第三,伯林对理性主义一元论的批评,在自由主义或广义的政治哲学中,既呼吁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严格区分,也预示着公共理性的繁荣。 第一章叙述伯林的生平、思想特征、思想渊源与思想发展阶段。作为思考人类生存条件与命运的思想家,伯林看到的是观念(理想、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对当代人的决定性的影响。缓解观念的执着对人的冲击,需要对观念的本性与起源进行研究,这就是伯林一生所从事的观念史研究。缓解理想或观念对人的压力,不是再去追求理想的实现条件,再去构筑一个更为高远的理想以解决其他理想的内存矛盾,而是返过头来,对所追求的理想进行冷静的历史的回顾与清晰的哲学分析。观念史的研究,“关于观念的观念”,既展示决定着当代普通人命运的重大的理想的短暂甚至偶然的起源,又展示与它同样重大的理想在历史上对它的消解。用观念来检查、制衡观念,这是伯林的自由主义的独特视角。 第二章研究作为伯林的思想背景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起源、特征与发展阶段。自由主义作为典型的西方方式,西方文明的“世俗理想的最高形式”,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思想前提,是西方文化的独特的产物。它继承古典世界的公共领域的理想,产生于与专制主义的对话中,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一再改变自身。权利的优先性原则(个人主义);依据这个原则对社会的重大关系进行检查,在社会力量之间寻求平衡(制衡,既检查又平衡);在社会发生冲突时倡导宽容、谈判与妥协,并在谈判与妥协的基础上扩展社会的制度框架,以容纳现代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涌现出的更多的异质性;这是自由主义的三个重要的价值,也是西方近代文明的三条公理。自由主义的第一阶段是建立权利的优先原则并要求国家兑现的限权理论;第二阶段是对权利本身进行合理化,在权利的优先性基础上发挥国家的积极作用、建立福利制度的理论;到目前为止还在继续的第三阶段则是重新确立权利的优先性的理论。 第三章论述伯林的多元主义的价值观。多元主义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时期的宽容理想。关于表达信仰的方式的冲突,曾经在西方社会引起广泛而严重的社会危机,形成严重的冲突。为了使社会不致在冲突中毁灭,良心自由或信仰自由被接受下来,不同的教派都可以作为表达信仰的形式。启蒙主义继承宗教改革与科学革命的两个异质性的理想,它一方面呼吁宽容,另一方面又对宗教缺乏宽容;它借科学革命的力量恢复了一元论与不宽容,并为19世纪以后西方社会所有世俗的变革理论提供不宽容的思想倾向:如果科学证明人类只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也只有一条道路通向这个未来;如果科学可以发现人性的规律,也发现符合人性的社会组织方案,如果人类负有一种崇高的使命,那么,对错误的宽容是不可以接受的,就如对反动派的宽容是不可接受的一样。宽容从启蒙主义以后,在西方社会,也似乎成了问题。自由主义必须对宽容的基础进行新的论证。这是伯材思想的重要方面。观念的冲突代表着价值的冲突,也代表着人性本身的冲突;人类天生就追求相互矛盾的目的;之所以不得不宽容,是因为作为人类,天生就追求相互冲突的目的;终极价值处于相互冲突的状态;既不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统辖所有其他价值,也不存在一种理想的社会,一种理想的逻辑序列,使得所有的价值、目的处于相互和谐状态。 第四章论述伯林对理性主义的批评。理性是自由主义的基础性的概念。第一种理性概念是在宗教改革中处理宗教社会问题所产生的实用性的技巧(实用理性),在讨价还价基础上寻求合理,在冲突的方案中择善而从。科学革命与启蒙主义发明了第二种理性概念:认识人的不变的本质,发现与人的不变的本质相一致的社会状态并采用极端的手段对社会进行重组。这种理性的概念是法国革命的精神。伯林最重要的思想努力就是分析第二种理性概念用于政治与道德领域所造成的恶果。理论理性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就形成了一元论的社会:用科学的方法解决价值问题;只给人类一种选择,一条道路。走出理性主义的困局,必须在理性之间作出明显的区分,防止自然科学或理论理性的方式运用于社会领域,在人文与自然之间划一条明晰的界线。 第五章论述伯林对自由概念的解释。自由作为权利与自由作为解脱,是西方思想中两个悠久的自由传统。康德把两个传统结合起来,建立了理性的自律的观念。这种合理性的理论是国家干预理论的基础。伯林在消极自由(即保留不受干涉的个人领地,对外部干涉持否定态度的自由)与积极自由(寻求自主,建立民主制度)之间的区分,在民主与自由、平等与自由之间作出的区分与发现其间的巨大的冲突,对积极自由的追求所导致自由的丧失的历史与逻辑的分析,在自由主义的思想史上引起了剧烈的争论。伯林以后,自由主义的一支沿着伯林的思想,向权利的至上性发展,并发展成为生活方式的绝对自由,另一支则对伯林发现的权利之间的矛盾与不协调进行新的建构,在更大的框架下使诸种自由权得以和谐。 第六章对作为当代最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的伯林的思想与性格特征进行总的勾画。价值的冲突是伯林思想的基础;平衡是伯林所追求的自由主义理想;在更大的也是悲剧性的背景中考察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是伯林思想的独特深度。伯林否认存在着理论或制度上的框架可以对冲突的价值与理想进行化解,断然否认各种人为地阻止冲突与多元化的努力的合理性,因而伯林的理想是寻求平衡的理想(麦迪逊—阿克顿的古典理想)而不是系统化(康德—格林—罗尔斯)的理想,是放任自发性的理想而不是对自发性进行人为的干预的理想;伯林在更大的悲剧性的背景中考察人的权利,他的思想中充满着自由主义一般缺少的幽暗性、悲剧感和苦恼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