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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高涨的移徙工人群体中,移徙女工所占比例一直处于持续稳定的增长状态。移徙女工的出现为整个国际社会的经济及文化发展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她们却一直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其权利遭受侵犯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移徙女工的权利成为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目前的国际法体系下虽然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移徙女工权利保护的国际公约,但现有的国际公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各种形式种族歧视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一系列公约和一些区域性公约等都可以被合理的适用进而成为移徙女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国际法依据。此外,国际法中还设立了一套包括了监督机构、执行机制以及救济机制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移徙女工权利保护机制,以落实公约的实施,确保移徙女工能真正的享有公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然而,现有的国际公约及其相应的保护机制本身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比如移徙工人公约在内容上忽视了对临时性移徙女工的保护、相关移徙工人公约的批准率低、公约的保留制度不利于移徙女工的权利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效力不够以及执行机制本身具有局限性等,针对这些不足,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加强对临时性移徙女工的保护、鼓励各国积极批准或加入相关公约、严格公约的保留制度、提高监督机构的工作效益、完善公约的执行机制等,以期能更好的保护移徙女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