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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交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治理交通违法,建设和谐交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在和谐交通建设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简易程序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独立的处理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正确使用简易程序可以大大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社会管理成本,公安机关在正常的治安管理中对部分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将充分显示迅速裁决,及时结案,适时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的巨大作用。因此,他对积极探索建立与道路交通管理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保障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而简易程序的运用的意旨即即在于此。要建立新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实行全警处理,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由路面巡逻民警协调处理,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交通堵塞。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把国家发展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并把它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着眼点,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公路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路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安全有重要意义。另外,简易程序也有助于积极处理好执法工作中的警民矛盾,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有序。如果对简易程序加以规范和完善,在交通治安处罚程序中加以规范应用,那么我国目前交通治安处罚混乱,效率低下和效果不明显的状况,必将大大改善。单是恰恰是基于其简易,也更容易侵犯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简易程序,特别是交通治安处罚中简易程序加以研究,意义重大。简易程序是行政机关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给予法定的较轻的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处罚程序。交通治安处罚中简易程序的运用有其客观必然和现实需要性,但由于其本身特点,若运用不当势必会侵害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简易程序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的规定,并通过对国外的对比研究,规范我国交通治安处罚中简易程序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