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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共有四个基本论域,认识论是哲学的第三个基本论域,其他三个分别为宇宙论、本体论和目的论。从勒内·笛卡尔开启的近代哲学一直到伊曼努尔·康德,认识论堪称哲学最重要的分支。认识论是一种关于认识(或知识)的学说,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即是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其最核心的问题分别是认识的客体、认识的主体以及认识的先验范畴。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作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俄罗斯重要的哲学家和东正教神学家,其思想在我国的研究尚不充分,本文拟进行其认识论观点的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三。一是对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识论的观点进行评述;二是试图通过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观点与对应哲学范畴内的西欧哲学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比较从而揭示前者在认识论观点上有哪些突破和创新;三是在观点评述和揭示创新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即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是否成功地在认识论观点上实现了对西欧哲学的超越。本文一共由引言、正文(五章)、结论以及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本文的第一章探讨了认识客体(объект познания)的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就在认识客体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柏拉图把认识的对象归结为“理念”(ИДЕЯ),认为人的认识不得不借助于各种各样的概念(представление),而这一系列的概念又无外乎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亚里士多德则把认识的对象看作是“物”(вещь)本身,而理念仅仅是物的延伸。两者的分歧在解决“芝诺悖论”(апория Зенона)上最为集中地表现了出来: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论”(идеализм),人只能够确定飞矢飞行过程中每一个瞬间的真实,而对整个飞行过程本身进行的“反思”(рефлексия)则必须借助于臆想出来的“运动”(движение)这一概念,运动本身不依附于物,是人思维的产物;而亚里士多德则确定运动的实存(субстанциальность),把飞矢的飞行过程视作其在一定时间内于三维空间内的方位变化。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在解决此矛盾上的创新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纠结于究竟应该将运动归结为人思维的产物抑或是实存的物的状态,而是将这种矛盾的根源归于人认识能力(познавательная способность)固有的二重性:即区别(различение)与组合(суммирование)。他把人能够确定飞矢静止的每一点的实存的能力归于人认识能力中的区别,而把人能够借助回忆、反思去思维飞矢整个飞行过程的能力归于人认识能力中的组合。但是,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总地认为,反思是比感知(восприятие)更加高级的思维活动,而反思的对象是感知到的物的杂乱印象加工后的产物即概念,因而在认识对象的问题上他更倾向于柏拉图的理念论。本文的第二章探讨了认识主体(субъект познания)的问题。认识论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认识主体的问题。而认识主体的问题又包含着两个主要的困难。一是,先验地说,一个主体对另一个客体有所认识,就必须预设一个前提即两者不是同一(тождественность)(两者必须互相区别),而如果主体与客体不同一,认识的真理性(правдивость),即主体发出的认识与客体的实存是否一致(согласованность)就无法得到验证;二是,如果预设一个用于认识客体的主体,那就必须首先预设一个该主体之前的“主体”,用于意识到(或者说认识到)这个主体的存在,这样一来,逻辑上就必须预设无数个主体之上的主体。唯物主义(материализм)的一般观点认为,主体的认识是客体在主体思维中的反映,而既然主体的认识和客体的实存都可以归结为物,那么两者是完全可以从构造(структура)上达成一致的;至于主体的“存在”(существование)由于被视为物的实存,因而不需要另设一个主体来使其存在得以成立。由勒内·笛卡尔开始的唯理主义则把理性(pa3yM)(作为唯我主义者的勒内·笛卡尔则把思维)确定为唯一的实存,由此,真理性便不被认为是主体认识与客体实存是否具有一致性,而谬误(лживость)不是真理的反面(противостояние),而仅仅是真理的缺失(отсутствие);再者,既然理性(或者思维)具有第一性,它便不为主体所禁锢,而是相反,主体的实存通过思维的实存而得以确定。马丁·海德格尔所代表的存在主义者(экзистенцигшист)则用“关心”(занятие)、“环顾”(осмотр)、“展开”(развертывание)的理论把主体的实存消解于人与世界交往这一活动(действие)的实存本身之中,从而使得主客体的对立、无限预设主体这两个困难得以消除。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对于前三者的突破在于,他没有刻意回避认识主体延伸出的这两个困难,而是一方面,把对主体认识真理性的验证法交给一个独立于主客体之外的“标准”(стандарт),而非主客体本身;另一方面,在主体之外预设一个“超越的主体”(сверх-субъект),以此解释认识主体的来源,从而解决了必须无限预设主体的困难。本文的第三章探讨了自我意识来源(происхождение самосознания)的问题。认识主体问题衍生出来的困难之一,即无限预设主体,在认识论中是需要单独进行讨论的。按照唯物主义与唯理主义的观点,主体之外是不需要再预设一个用于认识这个主体的“我”的,因而,认识的主体和自我意识同一了。但是,关于自我意识的来源,唯物主义和唯理主义的观点是南辕北辙的。唯物主义认为宇宙的每一个瞬间(миг)都是上一个瞬间的结果,反之,上一个瞬间是作为此刻的原因存在的。因而宇宙的本质(сущность)在于“创造”(создание)。而唯理主义则把宇宙归结为“留存”(сохранение),认为宇宙的每一个瞬间是唯一可感的实存,其自身包含着因果。但是,相对于宇宙的创造需要一个“创造的力”,即前一个瞬间,使得宇宙得以留存的“力”却要求预设一个“上帝”(Бог),以便把这种力归结于他。勒内·笛卡尔认为,由于结果必然包含于原因,并且以更完善的形式存在于原因,因此,作为“此刻”(настоящий момент)的全部原因的“第一力”(перваясила)必须具有“无限性”(безграничность)。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创见在于,他把“性质”(свойство)与实存在这个第一力那里同一起来了。因为,一般事物的实存仅仅是一定数量的性质的偶然结合,而在第一力中包含着所有的性质。于是,自我意识来源于这个第一力便顺理成章了。本文的第四章探讨了认识的先验范畴(априорные категории познания)的问题。认识论的第三个重要问题是认识的先验范畴的问题。虽然唯物主义和唯理主义在认识的主客体问题上有着巨大的分歧,但都不得不承认认识的本质是某种利用理性,以感性材料(сенсационные материалы)为素材对“自然”(прирОДа)(与“心灵”相对)的还原。此种还原是与语言密不可分的。每一个能指(обозначающий)(或者“语词”)指向一个概念,一定数量的概念组成一个判断(суждение),而一定数量的判断组成一个推理(умозаключение)。推理即是这种还原的最终形式。因此归根结底,认识从微观上来看必定借助于语言,而语言是先验地由逻辑(логика)组织起来的。因此,逻辑是认识的一个先验范畴。由此产生出三个困难。一是,逻辑作为认识的先验范畴,必然是“自在”(самостоятельность)的,那么人的理性如何能够把独立于自身的自在之物先验地当作自身的原则(принцип)?二是,伊曼努尔·康德认为逻辑作为认识的先验范畴却无法解决四组“二律背反”(антиномия)(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逻辑作为认识的先验范畴发挥作用时,必须预设时间(время)、空间(пространство)为另一组先验范畴,因为一切概念、判断和推理都必须放在特定的时空间条件下进行(同一律)(закон тождества),那么时空间就同逻辑本身一样,即是自在,又必须为人的理性所用作为认识的原则。唯物论倾向于把时空间作为一种物的实存来看待而不是作为先验之物,这能很好地说明二者的自在性,但却无法解决逻辑作为先验范畴为何自在的问题。伊曼努尔·康德以来的唯理主义将理性作为唯一的实存,而把逻辑和时空间仅仅当作是理性的原则,或者理性的“天然属性”(прирожденные свойства),这样一来,虽然逻辑和时空间与理性密不可分了,其自在性本身却变得难以解释了。于是,从伊曼努尔·康德开始的唯理主义者把这些先验范畴归于“物自体”(вещь в себе)以解释其“自在性”本身,但却始终没有明确指出,究竟什么是物自体。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贡献在于,他把伊曼努尔·康德以来唯理主义的物自体具体划分为两个实存的“域”(сфера),其中的一个域是人凭借理性可以达到的(постижимость)。而逻辑、时空间作为人的认识的先验范畴,在此域中是以“直接经验”(прямое испытание)的方式存在的,人的理性从这种直接经验中汲取理性发挥作用的原则。本文的第五章系统地分析和总结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认识论观点。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把两个实存的域分别命名为“理在”(экзотерическаясфера)和“秘在”(эзотерическая сфера)。理在被赋予无限性、认识行为主客体的对立在其中完全消解的性质,并且,认识的先验范畴即逻辑、时空间以及自我意识在其中都是以直接经验的方式存在,而人的理性于其中获得自身的原则,并且能够通过反思还原事物。而秘在则是理在无限性的来源,被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为是人依靠理性所不能达到而只能通过直觉(интуиция)、神秘主义(мистицизм)的方式触碰的。由于秘在是理在的原因,一切理在的实存在秘在那里以更完善的形式存在。并且,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直接由此导出自己的自由意志论(свободная воля)和神智论(теософия)学说。一方面,他认为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光凭借理在的实存是不能够评判人凭借自身意志所作出行为的善恶(добро и зло)的。因为理在的本质是无限性,真理性则必须依靠秘在的实存来得以确定。因此,秘在的实存就成为了他的神智论的基石。他在激烈反对以弗里德里希·尼采为代表的唯意志主义者视道德(мораль)为无物的同时,也不承认一般意义上道德的合理性,而是把比道德更高级的“良心”(совесть)作为秘在域的超验直觉(трансцендентальная интуиция)。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还寓言式(аллегорически)地解读亚当的偷食禁果,认为人必须以道德自觉赎原罪,同时充分肯定优秀的文艺作品对人和社会整体从善的教养意义。本文采用的方法主要是两种。一是在研读和学习金岳霖先生主编的《形式逻辑》一书的基础上,将形式逻辑作为本文论证的一般原则;二是在研读和学习西欧哲学中具有代表性的哲学专著的基础上,将其中与认识论紧密相关的观点、方法、论证进行提炼,并在本文中以两种形式加以反映:一种是作为展开认识论基本问题的线索,另一种是作为引出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识论范畴内相应观点的材料并与后者加以比较研究。本文的成果与上文提到的研究目的一一对应,主要有三。一是基本完成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识论观点的评述;二是揭示出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认识论观点对西欧哲学的突破和创新;三是最后得出了结论,即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在认识论观点上批判继承了康德主义。本文的研究新意在于系统地研究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认识论观点;另一方面,由于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深受西欧哲学的影响,在研究其认识论观点的过程中,本文将引入西欧哲学系统中认识论的思想与其相对应观点的比较研究及探讨,以期更加深刻地理解和阐释他的核心思想。国内对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识论观点的研究尚不充分。石油大学<北京>人文社会学部副教授、博士张百春深入研究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专著《生命的意义》,并在《哈尔冰师专学报》(1999年第5期)上发表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宗教哲学》一文。在该文中,张百春博士写道:《生命的意义》一书是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站在东正教的立场上对自己的思想所进行的系统表述。他自己承认:“这本书是作者全部世界观的表达,是他整个一生的结果。”作者一生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首先他肯定生命是有意义的,否则对生命的意义的探索就是无意义的了,而且无意义的世界也不值得在其中生活。只是生命的意义并非直接地表露在外面,而是被掩盖着,所以,才需要努力探索之。生命的意义是存在的,这一方面为寻找生命的意义提供了理论上的基础,另一方面为认识这个意义提供了实际的可能性。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找永恒的真理。真理是一切统一的思想和一切统一的意识。“真理是关于一切的完善和绝对意识的完满性”。“对真理的寻找就是在我的意识中寻找绝对意识,在绝对意识中寻找我的意识的一种企图。”于是,他把意义与意识联系在一起,寻找意义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在意识里的认识的过程。那么要寻找绝对的真理,我们的有限的意识自身是无法实现的,必须要假定绝对的意识。我们的意识(或理性)与绝对意识(或一切统一的理性、绝对理性)是有原则区别的,“我们的理性的特征是,它只有借助一切统一的或绝对的意识才能进行思考和意识。相反,后者的主要特征是绝对的独立性和绝对的自我规定性。”人靠自身的力量无法找到生命的意义,所以才有各种宗教产生,目的就是帮助人们寻找生命的意义。如上所述,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所谓的“绝对意识”的独立性和自我规定性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而是根植于《认识的形而上学前提》中构筑的认识论的坚实的理论基础上的。俄罗斯学界对于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认识论观点的研究多从其社会思想的其他维度入手。萨马拉国立大学的多谢金所著的论文《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政治和社会活动》系统地介绍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一生,但主要侧重于政治和社会活动等实践层面,对于其哲学思想的直接介绍较少,但是根据该文可以从其社会实践活动入手,从一个侧面去理解他的认识论观点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外部条件。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奥甫钦尼柯娃所著的论文《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法律和政治思想》介绍和解读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现实层面的社会学思想,主要是法学思想和政治学思想。该文从德国古典法律哲学对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影响入手,指出了索洛维约夫的宗教法律哲学和齐切林的法律概念对其发展自己的法学思想所起到的奠基作用。该文的研究指出,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法学思想的理论基础是“自由”的概念,并且他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讨论了权利、道德等问题。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还在其法学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独特的政治学思想,即从分析俄罗斯特殊的政治文化入手,最后得出结论: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实现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该文涉及的主要是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法学思想和政治学思想,但其一,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学说整体上都以其认识论为轴心,因此互相呈现紧密的关联,而非松散的结构;其二,其法学思想和政治学思想是其《生命的意义》的关于人如何实现生命价值的学说在现实政治层面的延伸,是与认识论相对应的实践学。因此,该文对于本文要进行的认识论观点研究具有启示作用。莫斯科国立大学的弗若洛娃所著的论文《俄罗斯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新康德主义法律哲学》中对于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法律哲学做了探讨。与奥甫钦尼科娃不同的是,由于该文是对整个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的法律哲学作一番全景式的展示和探讨,并且特别强调新康德主义对其的影响,因而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的法律哲学的探讨只占其中一部分,但是可以清楚地将这些探讨与《认识的形而上学前提》中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从新康德主义出发试图克服它建立新的认识论思想”进行比照。新康德主义深深地影响了叶甫盖尼·特鲁别茨科伊,无论是在法律哲学这个层面,还是在整个具有指导意义的认识论层面上来说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