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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工业发展中企业合谋行为大量出现,其实践活动成为企业合谋理论不断发展完善的动力。而在同时期的中国,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以工业联营为表现形式的企业合谋行为。本文以西方较为成熟的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通过考察刘鸿生企业集团成员在火柴、水泥和煤球三个行业中的联营活动,重点对其稳定性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对产业组织理论中有关企业合谋稳定性的理论进行验证和补充,并联系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历史借鉴。这不但对于规范和系统化我国近代企业合谋行为研究具有一定学术意义,而且对丰富我国企业史研究和产业发展史研究也将具有一定意义。应该说明的,本文是以微观主体刘鸿生企业的同业联营活动为研究对象,但并非是要以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作为研究目的,而是以其为载体,研究中观产业经济活动的规律。
虽然近代中国工业联营发生在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的环境中,但与西方企业合谋行为相比,表现更多的是共性。中国各厂商组织和维持联营的策略和手段与西方企业相比毫不逊色,如限制和分配产销量、协定价格、集中管理原料和销售、进行价格战等,而且许多影响联营稳定性的因素都相同,如市场结构、产品特性、成员企业成本的对称性等传统变量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各行业联营稳定性状况简述如下。
火柴联营虽然有政府的参与,但本质上仍是经济产物,在火柴生产严重过剩的条件下,垄断利益的存在是保持联营稳定的根本动力,垄断利益的分配与联营组织内部的权力分布密切相关,而缺乏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则是导致联营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保持联营稳定,联营组织能够充分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如联营社通过游说,甚至寻租谋求政府支持,利用政府权威实现联营的稳定,从而表现出经济组织在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适应性。近代中国的水泥市场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华商水泥、启新洋灰和中国水泥公司之间存在较强的相互依存性,因此联营一旦形成,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是个双赢或三赢的均衡,除非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故,如联营团体面临的剩余需求大幅下降,否则这种均衡可以得到较好的维持,即联营的稳定性较高。而且在从1935年开始华商难以与启新和中国就联营条件达成协议的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到总需求下降时,存在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内,如果成员之间由于规模变动不一致导致差距过大,则在承担由总需求下降导致的损失的分配问题上容易产生分歧,进而影响到联营的稳定。
在煤球联营中,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导致了联营的严重不稳定,由于中华煤球厂成本高,迫切需要联营,因此有动力来组织和维持联营,但它并没有有效手段对其他煤球厂施加可置信的威胁,而且由于成本差距过大,即使存在利益补偿机制,在总需求下降时,联营也必将走向失败。同时在对前后几份联营合同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煤球联营存在学习效应,对如何保持其稳定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但同时社会经济环境也越来越不利于联营的实施,合同的完备程度与联营的维持时间长短呈现出了负相关关系。
比较火柴和煤球两个行业的联营,虽然二者都是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但稳定性却存在重大差异,其原因就在于火柴行业中存在主导厂商,能够对不服从联营的厂商发出可信威胁,而煤球行业却没有。因此在存在主导厂商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中,无论主导厂商是一个还是几个,只要它们对利益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存在联营的垄断利益时,可以促进联营的稳定,若没有主导厂商,则由于联营主体之间的力量难以相互制约实现平衡,联营的稳定性就较差。
另外,在西方企业合谋浪潮掀起没多久,各国就陆续出台了各项反垄断法,对企业合谋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但同时也都有豁免条款,以期实现企业合谋的积极效应。若根据西方反垄断政策的精神和豁免制度的原则对刘鸿生企业的同业联营活动进行考察,看联营是否应该受到规制,从而对其稳定性产生影响,则可以看到,火柴联营有积极的宏观经济效应,是合理的,但应该接受相应的监督,防止大厂商借用政府权威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水泥联营在当时中国水泥生产过剩和日货倾销的特定环境中,是应该被允许的企业合谋行为;煤球联营则纯粹是为了垄断利益而进行,因此不符合合理原则。由于在火柴和水泥的联营中都涉及到外商,因此我们也必须对联营中中外企业的竞争与合作问题进行关注,这也具有现实意义。火柴联营中,牺牲部分中国厂商的利益以换得外商火柴厂的合作,是一个两难选择的结果,从长远看有利于民族火柴工业的发展,从效率角度看也有积极的一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经济日益独立于政治的条件下,只要有利于本国产业与经济的长远发展,应该支持各企业之间的有效竞争与合作,无论它是本国还是外国的,也无论基于利益驱动各企业之间进行怎样的排列组合。
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理论上,通过系统全面地考察刘鸿生企业的同业联营活动,对其稳定性进行研究,发现即使在市场经济没有完全发育起来的近代中国,企业合谋行为与西方国家的相比也有更多的共性,从而对已有合谋稳定性理论进行了验证和补充,并为当前我国一些经济现象的研究提供了历史借鉴。其次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经济学与历史学研究方法的紧密结合,本文的经济学理论性较强,以经济学理论,主要是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按照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建立了全文的框架,通过对史料的搜集和考察来支撑经济学的理论观点,以微观的个案研究发掘中观经济活动的规律。最后一点确切地说应该是本文作为经济史文章的贡献,即搜集整理了关于刘鸿生企业同业联营活动的大量历史资料,对学者们研究近代中国企业竞争与合作关系起到了积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