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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限制措施是国际能源贸易中较为常见的贸易管制手段。这一出口方向的贸易管制与其他贸易领域中鼓励出口,限制进口的普遍性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能源贸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使得该领域国际法制一直处于一种缺位状态。但是,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发展到今天,贸易自由化原则已经逐渐被引入到国际能源贸易领域。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更为完善和系统的国际能源贸易法制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论文以能源出口限制措施的国际法规制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对能源贸易领域内贸易自由化原则与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原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进行探讨。在分析现有国际能源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对完善国际能源贸易法制的可取路径进行思考。具体而言,本论文从四个部分对论题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通过三个小节对国际能源贸易基本涵义以及与能源出口限制的关系进行介绍。首先阐述了国际能源贸易的基本涵义,进而分析了世界能源贸易进口国与出口国的分布格局,表明了能源分布的不均衡性、能源贸易的区域性等特点及其与能源出口限制间的关系。第三节则探讨了能源贸易的特点,以明确能源贸易领域法律不完善、出口限制普遍存在的原因。
第二部分阐述了国际能源贸易中出口限制措施与自由化的关系。首先笔者阐述了能源出口限制的表现,进而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的涵义、确立背景及其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论述。最后,提出了应当将自由贸易原则引入国际能源贸易领域并且在保护能源出口国的自然资源永久主权与保障国际能源贸易的正常秩序之间寻求一个公正合理的平衡点。
第三部分,笔者对能源贸易出口限制措施的国际法规制现状进行了分析与评价。第一节对以WTO贸易规则为代表的多边能源贸易法制中对能源贸易出口限制措施问题的规范现状进行了解析。第二节通过对ECT和NAFTA相关条文的分析,研究了区域性贸易法规对能源贸易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定。第三节则对相关领域的现行能源贸易规范进行了整体的评价。
在第四部分,笔者在前三部分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在WTO框架下对能源贸易相关法制进行完善的主张。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提出了扩大现有WTO在能源服务贸易等领域所取得的成就,逐渐探索能源进出口国间的利益平衡点,克服WTO发展的不利因素并加强各方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专门协定的改进方案。最后,笔者建议中国应在WTO框架下的能源贸易法律完善中积极主动地推动公平合理的能源贸易法律制度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