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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管是金融监管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实践性较强,而理论准备和研究略显不足的经济学领域。尤其是在科技进步、全球化、行业融合、金融自由化和管制放松的环境下,传统的银行业监管方式面临极大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以巴塞尔协议为典型代表的银行资本监管逐渐走上监管舞台的中心。历经1988年资本协议、1996年市场风险的修改和1997年核心原则的整体框架之后,1999-2003年巴塞尔委员会3次推出新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2004年6月又正式出台巴塞尔新协议。新协议实现了对传统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变革,建立起面向全过程的全面风险监管模式,代表着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发展方向。我国已经加入 WTO,金融业更是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为了与国际经济全面接轨,就必须加强银行监管,按照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标准并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选择“巴塞尔协议演进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作为研究题目。 本文分四章,分两条主线,一条是巴塞尔协议的演进,另一条是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两条主线交叉之处既是巴塞尔协议及其演进过程所代表着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方向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影响。文章开头部分是引言,简单介绍课题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及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第一章是对资本充足率的相关内容及重要性的分析。本章是全文的基础。首先介绍了银行资本定义、构成、作用,进行了最适度资本量理论原则分析。其次,从数量和结构两方面研究了资本充足率内涵;介绍了通用的两种资本充足率衡量方法——负债比率和风险资产比率,指出负债比率的不足,分析了《巴塞尔协议》中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风险资产比率,认为风险资产比率反映了资产组合的相对风险,鼓励银行持有低风险资产,是走向银行组合风险分析的第一步;并研究了影响资本充足率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状况、银行自身的信誉状况、银行的负债结构、银行资产的质量、银行业务经营规模、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性管制的规定等六个方面。第三,分别从银行减少持有资本倾向的原因、金融安全网对资本充足性的影响以及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必然性三方面来论证资本充足率监管在银行监管中的重要性。 第二章是巴塞尔协议的演进。本章是全文两条主线中的一条。分四节。从1988年《资本协议》谈起,研究其产生背景、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意义及不足。接着探讨1996年《巴塞尔资本金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介绍《修正案》的产生背景,研究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即将市场风险纳入风险资产总额并增加了第三级资本金。之后研究1997年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指出尽管此文件主要解决监管原则问题,未能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监管办法和完整的资本监管计量模型,但它为以后巴塞尔协议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监管框架,为资本监管的全面深化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背景框架。最后分析1999年提出,经过3次修改,2004年6月正式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出《新资本协议》提出了更为全面、更具风险敏感性的监管方法,力求把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内部评级法在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着重研究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三个支柱”,支柱一是最低资本要求,支柱二是监管约束,支柱三是市场风险。 第三章是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本章是全文的另一条主线。首先,介绍了我国资本充足率管理背景及现状,分析了改革开放后我国银行业在银行体系的健全、银行业务的拓展、银行管理的完善、银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等方面虽然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和国际同业先进水平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存在资本充足率偏低,资本结构单一,资本构成不合理,加权风险资产总额过大等问题,随着我国银行业的进一步开放,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之后从三个支柱、操作风险、总体资本水平等几个方面研究了《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对我国银行业产生的影响,指出在不久的将来,遵守《新资本协议》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第四章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对策建议。本章是在第三章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四方面建议,一是提高核心资本,二是增加附属资本,三是降低风险资产,四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