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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制度是教育经济学的一个难题,也是一个公共管理热门话题,同时它也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一种创新。教育收费制度的建立为我国政府解决了教育经费的不足,对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高校收费直接关系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付费上学”的观点基本上已为社会所普遍接受。但是,随着收费政策的不断普及、收费额度的不断提高,高校收费已经成为牵动我国城乡居民和千家万户经济生活的社会问题,甚至出现因交不起学费辍学的现象,因此,这使人们不得不思考高校收费制度与教育公平的问题了。
在我国,发展高等教育、规范高校收费制度以及推动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者和公共利益的分配者,赋有为全社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职能,因此,对高校收费制度改革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维护教育公平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从政府责任角度关注的理论并不多见,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政府责任的研究分析,为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工作地有序开展提供切实有效的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地发展,最终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第一部分: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基本理论研究,主要包括高校收费制度、制度创新和政府责任等基本概念的界定,以及国内外关于高校收费制度的研究综述。
第二部分: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本章分别介绍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的高校收费制度及其制度变迁。其中,美国是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之一,高校收费制度相对成熟、稳定,在高校收费方面,根据“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和教育公平的理念,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日本高等教育也实行收费制度,同时重视收费立法和资助制度建设:欧洲的许多国家是实施免费高等教育的典范,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普及,这些国家无一例外不面临着高校财政紧张的困境,因此也在改革现行的高等教育财政制度,逐步由免费过渡为收费。
第三部分: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与政府责任分析。我国高校收费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低走高的历史进程。这个过程大体上由五个阶段组成即免费上学加人民助学金时期、我国高校收费萌芽时期、启动时期、探索时期和稳定时期。其中,1997年,全国所有高校废除双轨制,这是我国高校收费快速增长时期,也叫收费制度正式形成期。它是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一个转折点。之后,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到来,我国高校收费存在着一定的模糊和混乱现象,“高收费、乱收费”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学术界关于教育公平的争论。我国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引入和加强政府调节职能的理由或依据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依据是高等教育中的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
本章详细地分析了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存在的现实困境及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目前我国在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仍然存在着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政府角色越位与缺位以及政府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第四部分:着重从经济支持、法制建设、制度保障和价值引导四个方面分析了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政府责任定位的问题。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高等教育是一种“社会服务”,国家对于高等教育具有一种“社会责任”,教育应是政府对人们的一项公共服务项目。高等教育培养着国家所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它不仅生产着国家的劳动能力,还生产着国家的科技能力。在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高等教育将以特有的方式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国家现代化和实践民主政治理想的工具。因此,针对当前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政府在教育改革中主导地位的必然性,政府在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必须承担起必要的责任。
总之,高校收费是制约整个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文以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及其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深入地研究与探讨,以明确政府在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并提出使国家高校收费制度改革良性运行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