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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盈余管理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备受关注的问题,国外和国内的一些研究中已经提供了中介机构如注册会计师如何使用会计数字关注盈余管理的证据,也提供了投资者和投资分析师如何使用会计数字关注盈余管理的证据,而监管部门如何使用会计信息却没有明确的证据。中国上市公司的配股就对我们检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环境,这是因为中国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是由政府监管,而监管主要依据于会计数字,尤其是对ROE这一指标的依赖性很大。这样监管部门如何根据监管指标进行决策的行为能够被观察。尤其是2001年新的配股规定将对ROE的要求,从硬性指标变为弹性指标,而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从而杜绝了通过线下项目来操纵净资产收益率来达到配股规定的可能性。
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来看上市公司在政策变化后盈余管理的方式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监管机构是否可以识别。本文在弹性指标的规定下对盈余管理给出了新的度量方法,而且在检验证券监管机构是否可以识别盈余管理时引入了公司治理的控制变量。
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国有大股东控股以及政府管制的制度背景出发,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盈余管理动机,介绍了中国配股的规定的演变,并且描述了中国股市特有的“10%和6%”现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五个假设:上市公司在2001年配股的规定出台后,主要是利用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配股资格;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调节应计项目的重要手段;证券监管者在审查时注意到了盈余管理;证券监管者在审查时注意到了关联交易;国有上市公司更容易通过审查。
本文选取了2002-2003年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01年对配股的新规定为参照,用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正常的应计项目,检验发现申请配股上市公司利用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来达到配股要求。本研究进一步检验发现,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用来调节应计项目的重要手段。本文用逻辑回归检验了证监会对盈余管理的甄别情况发现,由于应计项目的复杂性,监管机构没有办法对其进行甄别,鉴于此,进一步检验了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甄别情况,发现监管机构对此项目也没有进行特别的甄别。本文经检验发现,相比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不容易通过审查。
本文给证券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提供了参考,虽然应计项目的复杂性使得其难于甄别,但可以在配股资格审查时对关联交易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