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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自诞生以来,其对就业的影响问题始终成为最低工资理论研究的焦点。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选择非农就业,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制度限制,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农民工对经济环境变化更为敏感,受经济因素的影响也更大。本文从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特点入手,分别使用失业效应模型和两部门模型分析了最低工资变化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并建立计量模型,利用面板数据对最低工资变化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农民工的就业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 分析表明,最低工资变化对不同企业类型的农民工的就业影响不同。对于乡镇企业,最低工资变化对农民工就业存在正面影响,而对于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最低工资变化对农民工就业存在负面影响。由于法律监管、经济周期、就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有限。城乡收入差距对不同企业类型的农民工就业均存在正面影响。城镇登记失业率反映的是农民工城市就业所面临的竞争状况,城镇登记失业率对于私营企业农民工就业存在正面影响,而对乡镇企业、个体经营单位农民工就业则存在负面影响。人均GDP对于乡镇企业农民工就业存在负面影响,而对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单位农民工就业则存在正面影响。 最低工资对不同企业类型农民工就业影响的不同,主要是受到外生经济因素的影响,最低工资并非是就业状况的唯一影响因素,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在其他经济因素的作用下,会被放大,也会被削弱,所以我们在考察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时,应全面分析经济周期、法律环境、就业环境等因素。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虽然经营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却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对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的反应也较为敏感。政府应为这类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充分释放其就业吸纳潜力,削弱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对广大农民工产生的失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