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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伏瓦的他者观是关于自我与他者、自我和他者以及与世界的关系的伦理观,它是一种实践的伦理观,或者说是一种日常生活的伦理观。波伏瓦一生创作中有三个时期联系着他者伦理观,第一个时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小说《女宾》表现了自我意识与他者意识是对立的观点。第二个时期是在纳粹占领下的巴黎生活经历,波伏瓦改变了意识对立的观念,而主张自我与他者互为处境的关系,他者是自我行动的处境,自我是他者行动的处境,这个世界是自我与他者共同面对的处境。在被占领中的巴黎,犹太人、共产党人的被屠杀是那些非犹太人、非共产党人的处境,同样也是纳粹和叛国者的处境,因为把他人当作一个物而加以残害表明其他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被看作物而加以屠杀,因此要让自己获得自由也就意味着要让他者获得自由。自我与他者互为处境的他者观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他者是客体的他者观的消解,自我与他者互为客体也互为主体:当一个他者的他者性成为自我的处境,自我的主体性会因此而受到威胁,只有他者也是一个主体的他者,他者的主体性才会是自我的主体性的有利处境。而自我在他者那里同样也是一个客体兼主体的存在,同样也是一个兼具主体性与他者性的他者。自我与他者的互为处境的关系是一种互惠的关系,只有互相承认彼此主体性的两个人才会尊重彼此的差异性。自我与他者的相互依赖的伦理观在实践上要求自我要为他者的自由而行动,波伏瓦在小说中叙述了一些为了他者的自由而献出生命的人,她在理论创作中也主张意愿自我自由就是意愿他人自由。第三部分是波伏瓦自己的政治行动,她坚持在二战后提出的他者观,并把这些主张运用在政治实践中,她支持阿尔及利亚的反殖民独立斗争、把阿尔及利亚女孩从法国军队的残害中解救出来;她发起、支持和参与法国女性主义斗争;她披露老年人被社会看作他者的状况;她为孩子在家庭中的他者地位而鸣不平。波伏瓦一生的经历和她一生的创作联系得非常紧密,她的创作与她的政治行动连为一体,她的他者伦理观与她的政治实践相互丰富和补充,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波伏瓦的他者观,她的生活、创作和行动必须同时考虑进去。
波伏瓦他者伦理的乐观性在于她把人的选择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给予这种选择一个积极的方向:人们倾向于选择繁荣而不是贫穷,选择知识而不是愚昧。但这种乐观性也会导致悲剧性,因为自我与他者的互惠性的基础并不代表选择了对自我有利的同时也是对他者有利的。这需要一套制约机制,首先在于如何接受他者性,另外如何保障他者性不受侵犯。传统哲学视他者为自我的补充或威胁,从他者的他者性那里来确立自我的主体性。而波伏瓦把他者视为一个同自我一样的主体性的存在,而自我也是一个同他者一样也具有他者性的存在,主体性和他者性同时存在于自我与他者身上,自我与他者的互惠性质就在于他者的主体性反映了自我的主体性,而他者的他者性同样也反映了自我的他者性。反过来,自我要以一个主体性而确立自身就必须首先把他者视为一个主体,如此才能通过他者的主体性来反映自我的主体性;而他者也必须首先把自我视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才能反映他的主体性的存在,因此他者性同时在自我与他者身上,就像主体性同时在自我与他者身上一样,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选择的方向,因为如果自我的选择中有某种对他者不利的东西,那么这种不利也会立刻反映在自我身上,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选择。另外一个保障选择是朝向有利于自我与他者双方的是暴力,波伏瓦的暴力是针对根本之恶的惩罚性的必要行动,根本之恶是把他者视为客体(物、牲畜、非人)而加以残杀的恶,比如纳粹暴行就是一种根本之恶。对这种根本之恶不能施以宽容,因为宽容意味着他者性可以被随意施加于他者身上而不需要承担后果。存在主义哲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人们自由选择,同时要独立承担选择的后果,对于那些对他者施加根本之恶的人,他们也必须独立承担把他者视为物的后果,只有如此才能显示互相视为主体性的重要性和尊重他者尊严的重要性。对根本之恶的惩罚性暴力是保障波伏瓦乐观的他者伦理观的根本,也是波伏瓦他者伦理观的底线,是波伏瓦他者伦理观成立的基础。
波伏瓦与中国,一个是欧洲大陆的作家,一个是远东的国家,两者的相遇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已开始。上世纪80年代以来是两者再次相遇的时期。第一次相遇是一个西方人对冷战铁幕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访问,第二次相遇是中国对波伏瓦的接受;第一次相遇是一个主体前来认识一个他者,第二次相遇是一个主体前去接受一个他者。两次认识史和接受史反映了波伏瓦的他者观。中国对于波伏瓦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波伏瓦用一种她所坚持的对待他者的思维方式--不是站在西方看东方、而是站在东方看东方--去看待他者,这是一种纵向的观察法,她把他者放置在他者的历史中去看待他者的现状。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一种实地考察的经历是波伏瓦对他者伦理观的创造性运用,也是一次对西方中心主义思维方式的反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