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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口众多、街道狭窄、建筑物易燃而拥挤以及气候条件恶劣等原因,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火于1666年在伦敦爆发。又因为夜晚照明情况不佳、消防设施简陋以及应急制度的缺位导致了消防工作的开展并不及时,给伦敦乃至英国带来了惨重的损失。这场大火不仅导致了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还严重危害了伦敦的社会秩序。
大火之后,以查理二世为首的王室与以议会为代表的政府迅速行动,组织救援、安抚民众、维护秩序,及时控制住了混乱的局面。国王与政府两方面既有合作又有博弈,其中王室的表现尤为出色。他们两方各选三人组成重建委员会。然而此时的重建形势纷繁复杂,各方利益纠缠不清,以克里斯托弗·雷恩与罗伯特·胡克为代表的有识之士纷纷提出了重建伦敦的思路,一时间却难以开展行动。直到1667年,《伦敦城市重建法案》的颁布,才为城市的重建提出了纲领,指明了道路。这是伦敦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全面的建设性建筑法令。
法案颁布后,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当然,在法案的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房屋与街道类型的划分、不动产产权的界定以及教区与教堂的合并等。在此背景下,1670年,《重建伦敦的补充法案》应运而生,着眼于不动产产权、新建筑的建设、教堂与牧师、法律纠纷与诉讼以及税收这五个重点问题,既是对前一部法案的补充与修订,又是对接下来重建工作的指导。除此之外,当局还针对一些细节问题颁布了包括《设立司法机构,以裁决因伦敦大火而被烧毁或拆除的房屋所产生异议的法案》在内的另外四部法案。这些立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伦敦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对历史悠久的同行业公会制度产生了影响。最重要的是,立法从制度性的角度出发,给了伦敦城一次明晰产权的机会。从立法内容和立法目的等方面来看,都体现了重建过程中当局对私人产权的重视与保护。
重建过程中,以胡克为首的勘测员很好地完成了勘测城市与处理私人产权纠纷的任务,并且协助消防法庭完成审理案件的工作。消防法庭作为非常时期的司法机构,在司法过程中,为民众提供司法救济,保证了公民的权益。再有就是教区教堂,作为伦敦城的组成部分,在执行法案时有机地进行了合并重组,并像当时的同行业公会与私人业主一样,在经费不足时自行筹集重建资金,甚至不惜采取法律外的手段进行重建,诸如向相关人员行贿等。圣保罗大教堂更是诸多教堂中的代表,随着1710年这座大教堂的基本完工,历经数十年的重建工作也正式告一段落。
大火之后,以查理二世为首的王室与以议会为代表的政府迅速行动,组织救援、安抚民众、维护秩序,及时控制住了混乱的局面。国王与政府两方面既有合作又有博弈,其中王室的表现尤为出色。他们两方各选三人组成重建委员会。然而此时的重建形势纷繁复杂,各方利益纠缠不清,以克里斯托弗·雷恩与罗伯特·胡克为代表的有识之士纷纷提出了重建伦敦的思路,一时间却难以开展行动。直到1667年,《伦敦城市重建法案》的颁布,才为城市的重建提出了纲领,指明了道路。这是伦敦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全面的建设性建筑法令。
法案颁布后,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当然,在法案的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房屋与街道类型的划分、不动产产权的界定以及教区与教堂的合并等。在此背景下,1670年,《重建伦敦的补充法案》应运而生,着眼于不动产产权、新建筑的建设、教堂与牧师、法律纠纷与诉讼以及税收这五个重点问题,既是对前一部法案的补充与修订,又是对接下来重建工作的指导。除此之外,当局还针对一些细节问题颁布了包括《设立司法机构,以裁决因伦敦大火而被烧毁或拆除的房屋所产生异议的法案》在内的另外四部法案。这些立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伦敦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对历史悠久的同行业公会制度产生了影响。最重要的是,立法从制度性的角度出发,给了伦敦城一次明晰产权的机会。从立法内容和立法目的等方面来看,都体现了重建过程中当局对私人产权的重视与保护。
重建过程中,以胡克为首的勘测员很好地完成了勘测城市与处理私人产权纠纷的任务,并且协助消防法庭完成审理案件的工作。消防法庭作为非常时期的司法机构,在司法过程中,为民众提供司法救济,保证了公民的权益。再有就是教区教堂,作为伦敦城的组成部分,在执行法案时有机地进行了合并重组,并像当时的同行业公会与私人业主一样,在经费不足时自行筹集重建资金,甚至不惜采取法律外的手段进行重建,诸如向相关人员行贿等。圣保罗大教堂更是诸多教堂中的代表,随着1710年这座大教堂的基本完工,历经数十年的重建工作也正式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