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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党的十六大和国家“十一五”规划做出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指示,各级政府和学者加大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研究,以期我国经济发展实现由“均衡——非均衡——均衡”的动态转变。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出现一些新的发展态势,即在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逐步调整的情况下,内地与沿海经济差距也日益扩大,多年积累而形成的区位交通、生产力水平和政府政策等制约性矛盾逐步显现,以至于县域内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同时,由于县域经济自身的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县域之间以及县域内部的非均衡性表现尤为突出。而政府在采用一种经济政策时都面临着两种选择:干预经济抑或培育市场,这是一个两难选择。同样,在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这样的选择:如果政府放弃对经济的干预,那么县域经济的非均衡性的表现将更加突出;相反,如果总以市场不成熟为由频频干预经济,甚至过度干预经济,不仅会导致培育市场机制和环境的投入不足,而且将使这种努力受到来自相反方向的抑制,延缓市场发育的进程。因此,本文在借鉴大量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上,摆脱以往仅局限于定性研究的状况。假定县域经济内部可以分为极化效应区域与非极化效应区域两个部分,两部分的生产函数均满足一次齐次C—D函数,并且整个县域处于封闭状态。同时假定技术进步在极化效应区域是内生的并且属于劳动技术进步型,在非极化效应区域是外生的。在此基础之上通过以相对产出增长率为目标函数,即采用非极化效应区域模式与采用极化效应区域投资模式两种方式下的产出增长率之差来构造模型,明确了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的临界点证实了极化效应的存在性即运用极化效应区域模式比非极化效应区域模式开发的效果更为明显。明确了县域内产生极化效应的初始投资比例。强调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积极培育市场,把极化效应发挥到最高点。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实现极化效应具体可行的途径及其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