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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吉林省在国内首次引入政府雇员制以来,各地纷纷效仿,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和开发区(现萝岗区)相继试行了政府雇员制。研究政府雇员制并运用实际操作,对于政府提高行政效率、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都有着十分积极和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对政府雇员制度的研究尚不深入,缺乏系统的研究,在学术上以及实践上都存在争议,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本论文主要运用公共管理学(行政学)等方面的知识,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阐述了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和开发区(现萝岗区)的政府雇员制的实施现状,用条件和类别、程序、考核晋升机制、薪酬福利等方面分析和比较了广州市三区雇员制的实施情况,并与国内外政府雇员制的实施进行比较,借鉴它们的经验。比较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制度的区别和联系:政府雇员与公务员在职务的产生途解除方式、工作性质、管理方式、任职的期限和薪酬体系等方面有着诸多不同,公务员制度与政府雇员制尽管终极目的是相同的,但两者在基本内涵、所处的地位、理论基础和具体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异。 阐述广州市三区政府雇员制的特点,分析广州市三区实施政府雇员制的利弊,提出存在的问题。 针对问题提出广州市三区政府实施雇员制的政策建议:要树立正确观念,做好统一规划;加快现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健全法制,完善政府雇员制的管理机制;增强对政府雇员的激励。 最后,得出主要结论:广州市三区政府雇员制可以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补充;应加强对政府雇员制的政策引导;合理平衡公务员队伍和政府雇员的关系,充分调动各自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政府雇员制度的管理。当然,本论文的研究只是一个初步尝试,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有待今后不断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