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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伴随农村生产经营制度和组织制度改革而逐渐衰落。绍兴县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但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本选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着眼于绍兴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探索建立与绍兴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制度可持续性研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首先,本文运用公平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作了分析,指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民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应当体现相对公平;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以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并从信息供给、经济支持、医药市场调控三个方面对政府在实施合作医疗过程中的责任进行界定。
其次,在参阅了大量国内外的相关资料后,对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回顾,并对国内外一些典型的合作医疗模式进行综述,为研究绍兴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实践借鉴。
最后,作者在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实施的情况、实施效果及遇到的一些问题。作者针对这些问题,从政府、农村医疗机构、农民三个层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政府与农民投入为主体的筹资机制;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及其立法思考,探讨制度执行的技术措施,合理调配农村卫生资源,健全运行监管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效率,提高政策的绩效,确保政策持续健康发展,在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化建设研究的同时,进行了差别化、前瞻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