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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协调推进新农村各项建设。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是关键,只有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增长,农民生活才会宽裕,乡风才会文明,村容才能整洁。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经济增长可以分解为:资本投入引起的增长、劳动力投入引起的增长和综合要素投入引起的增长。但就我国来讲,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本的投入,至少从目前来说如此。而资本的投入则须仰仗相当畅通的农村金融体系。建国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与发展的过程是比较曲折的,并且一直处于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之中。但是到目前我国仍然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农村资金融通体系,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远没有解决,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对金融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由于农业贷款系统性风险大、成本高、资金需求分散、回收慢等,追求“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商业性金融纷纷退出农村市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空间越来越窄,难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支农的作用;农村信用社的伪“合作”性质决定了其难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这就决定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处在一种严重失衡状态,农村经济发展的自发状态和正规金融不相匹配的矛盾充分体现出来,要解决这个矛盾必然要求相应发展非正规金融。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像农村合作基金会这种规模较大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后期实际上演变成准正规金融组织)的兴衰,分析探讨在我国已经存续了上千年并且现在在某些地区仍然较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的合会以及近些年出现的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民间金融机构的利弊得失,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需要真正的资金互助合作,发展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解决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困境的重要途径之一。当然,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供给也应该多样化,发展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并不排除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与发展,农村金融困境的解决,需要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分析现有文献的基础上,论文对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的有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从简单的民间互助到政府默许的,再到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正规合作金融组织,农户资金互助合作呈现明显的层次性:友情借贷、合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依附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互助合作、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然后从合作思想的提出入手,分析合作制原则以及信用合作原则的演进,探讨了信用合作原则的变异以及变异的原因。根据上述分析,我们知道信用合作的原则、形式等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经济文化相适应。论文提出就目前我国农村来讲,经济文化还较落后,信用合作还只能处于初级阶段,超前的制度安排只能把信用合作推向失败。
接着论文分析了欧美、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有关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的发展历程,从中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合作金融是一种人与人之间进行资本联合的企业组织形式(财产组织形式),不管是经济社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合作金融都有存在的土壤;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合作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法律规范,并且给予一定的支持;合作金融成功的关键是民间自发的制度创新和政府的巧妙推动相结合;合作金融的效率体现在它是否能在不同的制度土壤中生存,关键在于合作制的适应能力,因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也不同。论文提出由于经济文化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更值得中国内地借鉴。
论文的第四部分是整个文章的核心,它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论文采用历史的视角,先对西方经典农户理论进行了回顾和评析,然后在“强势政府-分散小农”的二元政治框架下解构中国农户经济的特点,阐明了西方农户理论与中国实际的差异性和契合性,也为理解中国小农的经济行为作了一个背景式描述。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农户的借贷行为特征进行了分析。论文认为,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的局限,目前中国农村二元金融市场格局会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存在,并且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旧会发挥重要作用,但这一“二元金融结构”已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民多层次性的借贷需求。最后,从古典金融中介理论、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这三个方面,结合中国农村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分析了农户资金互助合作在中国农村的内生性。指出这种组织形式在中国农村的推行符合自然演进的逻辑,且具有制度选择的交易成本优势,而它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在对待农村金融所采用的政策手段。完全压制或是过分干涉的行政行为破坏了金融机构的完整产权和运行机制,从而导致了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在对待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的问题上应该采用积极引导和支持的策略,政策的制定以节省交易费用为基准。
在此基础上论文分析了三种中国农户资金互助合作形式的发展、经验、教训与启示。首先分析了中国正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制度变迁和制度绩效。制度经济学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方式。诱致性制度变迁作为一种自发性制度变迁过程,存在着外部效应和“搭便车”的不足,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效性受到统治者的偏好和有效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集团利益冲突、国家的生存危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回顾历史,中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一直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呈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农村信用社离合作原则也越来越远,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远没有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合作金融悖论”,而“合作金融悖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悖论”。中国是一个集权制国家,政府凭借其垄断性和权威始终牢牢控制着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主导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制度变迁。合作金融事实上成了国家支配和控制而又不对其控制后果负直接财务责任的制度安排。政府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初衷(至少结果如此)就是以此控制农村,抽取农村金融剩余来服务其工业化发展战略。在以后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政府的偏好也始终起着主导作用,而这种合作金融组织的真正所有者--农民一直被排斥在经营和管理之外。“强势政府-分散小农”这种基本的政治权力结构,造就了代表国家权利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形成与变迁中的强势地位,分散的小农经济导致了农户的劣势地位。弱势的农户在政府的偏好和农村信用社职工内部人利益集团的排挤下,失去了应有的所有者地位,难以享受到合作金融组织所有者应有的权利,“合作金融悖论”长期存在,中国农村信用社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论文通过对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各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认为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也不可能实现合作制的回归,也不可能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因此要想解决农户融资问题,要想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现实的选择是以另一种思路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体系。
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个历史变迁过程中,农村合作基金会所扮演的历史角色、所发挥的历史作用以及留给我们去研究总结的历史经验与教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论文在探讨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及其性质的历史定位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其快速发展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后来被清理整顿的命运。但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一是产权制度残缺导致组织行为扭曲,二是管理体制上的依附性和组织行为异化,三是高风险运行,缺乏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上述分析,作者认为从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可以总结出,今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首先是解决政府角色定位问题,防止行政过度干预;农村合作基金会失败的另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其本身的制度缺陷,因此发展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除了解决政府角色定位问题,还必须关注其自身的制度建设。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已经存在并延续了几千年,从最初的友情借贷,到具备一定组织形式的合会,以及最近出现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都是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有力见证。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弥补了正规金融的某些不足,在缓解农户融资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提升金融体系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论文首先结合个案,分析了中国民间古老的自发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舍会。千百年来中国始终存在着这种民间自发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并未因为朝代的更迭而变化。合会利用了很多机制,如:社区内的信息优势、相互信任形成的社会资本等,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江浙福建一带这种民间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规模非常大,对促进农村资金融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如果组会参会的目的一旦异化,规模超出其合理边界,合会很可能会演变为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从而导致社会动荡。这也是中国政府对其一直持压制态度的原因;政府压制民间合作金融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总是担心农民经济结社,害怕扰乱政府正常的秩序,于是限制了人们选择金融组织的自由。之后论文结合实地调研分析了近年来在中国北方地区产生的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总结了其制度设计与安排、运作绩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论文通过对比合会与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提出发展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未来中国农村解决农户融资难的最优选择;但是我们并不否认合会仍然有存在的必要,需要做的是让其在规范的公开的环境中发挥作用。
最后,论文借鉴西方信用合作原则的演进,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提出了中国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的原则。信用合作原则是由信用合作所处的外部环境所决定的。我国目前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既不同于西方信用合作初期,也不同于其现在,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中国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的原则应该根据中国农村的现实经济文化状况来设定。以此原则为指导,结合前文的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进而论证了中国农户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制度设计与发展环境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