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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准入制度,是期货监管机构规制市场主体进入期货市场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期货市场监管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对期货市场采取严格准入管控政策,近年来虽有放松,但依然采用“正面清单”的模式,严重抑制期货市场创新与活力,阻碍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的决定。随后,中国证监会提出在证券期货领域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证券期货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建立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对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运用概念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在研究负面清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期货市场的具体状况,对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了系统、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以期建立科学、合理的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建立健全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与理论支撑。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负面清单制度的产生发展、概念和法治意义,并从我国期货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历程入手,指出现行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建立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目标与原则。为切实发挥负面清单制度的效能,提出应秉持“建立统一的期货市场准入制度,处理好政府和期货市场间的关系,限制和规范期货监管机构的公权力,保障期货交易的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遵循“法治、必要性、安全、循序渐进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探究了我国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体内容。首先,分别从资产条件、股东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对我国期货公司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内容进行梳理;其次,从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交易品种的上市、会员条件等方面对我国期货交易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内容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份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四部分探讨了建立我国期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程序制度,主要包括负面清单的制定、实施与调整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