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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在我国兴起和发展尚不足十年时间,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行刑方式,符合我国基本刑事政策精神,具有公正、人道和效益价值。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至此,社区矫正被正式纳入刑法,成为一项法定的行刑方式,这对于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发展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仍存在适用率偏低的问题,这既有立法方面的原因,社区矫正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等。因此,对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四章。第一章,从社区矫正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入手,结合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考察,总结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基础上的模式选择。第二章,简要介绍社区矫正制度的域外发展状况。第三章,重点分析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针对前一章总结出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