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是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是政府需要担负的历史重任。目前,我国政府在建设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普遍面临费用激增、收支不抵、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医改提出通过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旨在提高效率;同时也为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时下,由政府负责规划、筹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依据自身国情,在这条道路上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目前,国内很多地区都已经尝试过,比如厦门、新乡、江阴、湛江、洛阳、平谷等地区,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套可实施的运作模式。但现运行的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模式地域性特点比较明显,差异性比较大,而且不同购买模式下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需要不断完善,目前尚不适宜全面推广。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更有效的合作方式呢?既能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又能充分发挥市场调配资源的优势,找到政府与市场合作具有普适性特点的有效运行模式或标准。本文立足于此,采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SWOT分析、案例研究、问卷调查等方法,先从理论上分析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然后用实例分析说明我国政府现行购买医疗保险服务的模式;接着透过国外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的实践经验,分析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模式选择的指导意义。利用SWOT分析法,剖析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四类模式的优势、劣势,指出他们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把握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的潜在风险,提出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可采用的具有普适性特点的主推模式和运行流程,并提出利于主推模式实施的配套措施,助力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进而为我国政府购买医疗保险服务模式的深入研究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