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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状和儿童营养状况,通过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综合性评估,将卫生保健各项指标与儿童营养状况做相关性研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与儿童营养状况相关的指标;从而为政府制定和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方法: 1.对象 对深圳市现有的登记在册的收托30名以上儿童并取得教育部门颁发办园许可证一年以上的托幼机构和儿童数进行统计后,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具体为:根据托幼机构归属的各妇幼保健院所管辖的区域分层,即南山区、盐田区、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以及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共11辖区分为11层,分别在每层随机抽取1/4的托幼机构共317所作为本次研究对象。 2.资料收集方法 (1)以统一的调查问卷对所抽取的托幼机构的园所保健医生和每个辖区的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由保健医生以一园一表填写调查表形式收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数据,经区市两级核查后上交原始调查表。 (2)收集随机抽取的317所托幼机构2013年的儿童体检资料。 3.评价方法 (1)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状况:从人员配备、环境和个人卫生设施配备、预防性消毒方式方法、保健室及卫生保健措施、健康教育、膳食管理六个方面,得到相应措施和制度落实的达标率、构成比等来描述卫生保健工作现状;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各管理辖区的综合质量进行评价。 (2)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营养状况:采用WHO推荐的NCHS标准,运用标准差的离差法(Z积分,ZScore),对托幼机构儿童进行体格发育评价以及营养状况评价。根据WHO推荐的Anthro软件计算Z值。评价指标:年龄别身高Z积分(Height-age Z score HAZ)、年龄别体重Z积分(Weight-age Z ScoreWAZ)、年龄别体重指数Z积分(Body Mass Index-for-age Z score BMIZ)。 ①发育等级:根据Z积分按照五等级评价法把发育等级分为:<-2为下等、-2≤Z<-1为中下等、-1≤Z≤1为中等、1<Z≤2为中上等、>2为上等。 ②营养状况:根据WHO提供的标准和方法对儿童营养状况进行评价:生长迟缓:HAZ<-2,低体重:WAZ<-2,消瘦:BMIZ<-2,肥胖:BMIZ>2。 ③贫血状况:排除已经明确诊断为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非营养性贫血的研究对象。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测定:由市级、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派专业人员到托幼机构采集儿童静脉血,运用氰化高铁法测定。 诊断标准:采用第八版儿科学诊断标准:6~59月<110g/L;5~11岁<115g/L;诊断分级: 1)轻度贫血:110g/L> HB≥90 g/L; 2)中度贫血:90g/L> HB≥60 g/L; 3)重度贫血:60g/L> HB≥30 g/L; 4)极重度贫血:30g/L> HB。 3.数据整理和分析方法 所有调查表进行统一整理和编码,利用Epidata3.1软件建库和双录入,经可靠性检验和一致性检验核查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对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后进行统计分析。 (1)描述性分析:数值变量资料采用均数土标准差、中位数以及统计图描述;分类变量资料采用率或构成比描述。 (2)统计检验:数值变量资料主要采用方差分析、t检验、Wilcoxon秩和检验、Kruskal-Wallis H检验;双变量相关性分析采用Spearman秩相关分析;综合性评价采用主成分分析。分类变量资料主要采用卡方检验、Fisher确切概率法、Wilcoxon秩和检验、Kruskal-Wallis H检验、线性趋势检验。 (3)检验水准为双侧a=0.05。 结果: (1)深圳市托幼机构主要为全日制形式(99.1%),以民办园(94.6%)为主,私人承包式托幼机构为主要趋势。 (2)保健室配备率100%,保健医生配备率100%,保健医生与儿童配比为1∶214;炊事员与儿童配比为1∶91;保育员与儿童配比为1∶31。园所保健医生配备达标率为57.7%,炊事员配备达标率为23.3%。 (3)托幼机构儿童与工作人员年体检率100%,卫生保健制度齐全率93.1%,卫生保健表格资料齐全率89.3%;87%托幼机构硬件设施、设备、安全措施等配置率达标,卫生间配置达标率低,其中最低的是水龙头达标率28.4%。94.6%达到个人卫生要求,81.4%的托幼机构达到膳食管理要求。 (4)深圳市中心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和保育员配备较周边区好,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质量优于周边区。而周边区托幼机构硬件设施班内冲水厕所拥有率,卫生间便坑蹲位达标率,保健室面积≥12m2的达标率均高于中心区。 (5)民办园与公办园在卫生保健人员的配备、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工作及措施落实情况和膳食管理等方面未见统计学差异,而在炊事员与保育员的配备,生均绿化面积,紫外线杀菌灯的配备等方面均好于公办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6)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以3~5岁为主,占89.8%,在园儿童的男女性别比为122.2,超出正常范围。 (7)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身高、体重的增长趋势一致,不是直线上升,而是波浪式前进,符合儿童生长的一般规律。各年龄组男童的平均身高体重均大于女童。 (8)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的HAZ、WAZ、BMIZ均大于0,总体水平超过WHO标准。不同年龄、不同辖区、不同级别和类型托幼机构的在园儿童HAZ、WAZ均存在差异。男童的WAZ与BMIZ均高于女童,但男女童的HAZ无差异。 (9)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体格发育达标率HAZ为83.9%,WAZ为88.5%,均低于理论值95.4%。不同年龄、性别、辖区、级别和类型托幼机构的儿童的体格发育达标率均存在差异。 (10)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的营养不良患病率为8.23%,以生长迟缓为首4.21%,其次是消瘦2.18%,低体重为1.84%。生长迟缓患病率低于我国平均水平,消瘦和低体重患病率高于我国平均水平。 (11)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的营养不良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与年龄呈线性趋势。男女童之间差异不大。不同辖区、不同级别的托幼机构的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不同,公办托幼机构营养不良患病率低于民办托幼机构。 (12)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肥胖患病率为5.96%,男童(7.57%)高于女童(4.20%),男童的肥胖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女童无此变化。不同辖区儿童肥胖患病率不同,但是不同级别和类型托幼机构间未见明显差异。 (13)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的贫血患病率为6.28%,以轻度贫血为主(6.05%),中重度贫血较少(0.05%),低于全国水平。男女童贫血率无差异。儿童贫血患病率与其所不同在辖区、不同托幼机构级别、不同托幼机构类型以及是否患有营养不良的儿童贫血患病率均存在差异,而不同性别儿童未见明显差异。 (1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与儿童营养状况存在相关性,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与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综合得分呈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0.809及-0.844。 (15)儿童营养状况与环境卫生配置、保健室配置、卫生保健登记制度,健康教育、预防性消毒的方法、生均户外活动和绿化面积以及饮用水来源有相关关系。 结论: (1)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整体水平较高,中心区综合质量优于周边区,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水平与公办托幼机构的距离缩小,某些硬件设施方面好于公办托幼机构。但总体与国家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卫生间硬件配备,加强监督和管理。 (2)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的营养性疾病患病率顺位依次是贫血、肥胖、生长迟缓、消瘦、低体重。以轻度贫血为主;肥胖患病率与我国平均水平相近;生长迟缓患病率低于我国平均水平;消瘦和低体重患病率高于我国平均水平。 (3)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生长发育符合儿童一般生长规律。儿童营养不良、肥胖和贫血患病率较高且均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高,不同辖区及类型托幼机构存在一定差异,应加强对深圳市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降低深圳学龄前儿童营养性疾病的发生率,改善深圳市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及营养水平。 (4)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与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综合得分呈高度负相关。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儿童营养状况。 (5)托幼机构儿童营养状况与环境卫生配置、保健室配置、卫生保健登记制度,健康教育、预防性消毒的方法、生均户外活动和生均绿化面积以及饮用水来源有相关关系。因此,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环境建设对保障儿童良好营养状况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