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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绝对贫困的大幅度减少和区域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相对贫困地区成为未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难点,其中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不合理的人类活动造成的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河流下游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危机,生态屏障将是未来区域协调发展赋予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的主体功能。本论文在对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的界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的基础上,以云南昭通为案例对其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接着对我国近些年来实施的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与政策框架。
以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为主要指标,考虑到政治和其他因素,2000年划入相对贫困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共795个,约占总数的38%。相对贫困地区可以划分为3个一级类型区和11个二级类型区。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主要包括青藏高原东北缘江河上游区、青藏高原腹地江河源区、雅鲁藏布江上中游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西南石灰岩区和横断山脉及滇南边境区。11个二级相对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价的结果表明,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难度较大。
从人地关系理论的视角分析,人口增长是昭通案例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和贫困问题最基本的原因,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是案例地区生态环境退化的直接原因。另外历史上不可持续的区域政策和当前大规模的水库、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对案例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短期的驱动机制也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地方政府由于缺乏税收来源,无力进行大规模的生态环境建设,决定了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对外界的依赖性。
从农户可持续生计的角度分析,受到农户生计资产的制约,广种薄收的农业是昭通案例地区农户最主要的生计活动和收入来源,生物质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这种不可持续的农户生计成为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因。考虑到农户生计资产基础的薄弱和农户生计策略转变的困难,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工程的实施推动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林业工程建设面临着问题:严重依赖中央政府投资,导致配套资金投入不足;林业工程建设的一些后续政策难以落实;工程设计对农户长远生计的影响考虑不够。这3个问题直接影响到了林业工程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我国林业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源于区域性的人口一资源矛盾。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国江河上中游相对贫困地区生态屏障建设是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战略,其中控制人口增长和减轻贫困是生态屏障建设的首要条件,林业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是核心内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是有力支撑,构建农户可持续生计是微观目标。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生态屏障建设需要关注3个方面的内容:发展小额信贷,提高农户对资金、技术和公共服务等资源的可及性;引导农户采用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高度重视农村能源问题和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
生态屏障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设计着眼于构建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建设的支撑机制、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方参与机制和政策实施的监督机制。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国家主导的全流域长效生态补偿政策、水电开发中生态成本的核算和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立法与绿色证书系统、扶贫政策、产业扶持和开发政策、投资和国家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