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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不断加速而逐渐成为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的。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的相关问题中,我国法学界对其中的共有权问题研究尤为薄弱。仅有部分学者在其论述中有零散的阐述而缺乏系统地研究。我国目前的立法上,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方面的规定尚没有统一的法律,仅有零星的行政法规对相关问题有所规定。在司法实践上,由于理论研究和立法的薄弱,导致了实践中大量的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因此笔者认为,系统地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问题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归纳我国目前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比较国内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并结合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在相关问题上我国应当采取的立法态度。本文主体共有六个章节。笔者在各个章节中分别讨论了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的存在性及其特征、此种共有权的性质、此种共有权的客体、共有权人分配权利的标准,共有权人的权利内容,共有权人所负担的义务的内容等六个主要问题。
在第一章中,笔者简要概述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问题,并讨论了共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存在性问题。笔者认为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固有内容,其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存在性是不容置疑的。另外,笔者在本章中讨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的特征及其与专有权的关系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是一种特殊的共有权,它具有与传统民法中的共有权不同的特征。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与共有权的关系是一种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共有权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基础上,从属于专有权。
在第二章中,笔者研究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性质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目前理论界争议较大,对该问题尚未形成通说。笔者在归纳了我国理论界的不同观点之后,在比较国内外立法倾向和分析我国司法实践状况的基础上,对该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该问题上引入“利益衡量”的方法,细化了考量此种共有权性质的标准和因素。在“具体情况分析说”的基础上,发展了此种共有权性质的理论。
在第三章中,笔者研究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客体问题。除对其客体--共用部分的具体范围作了简要阐述之外,还就楼顶、楼梯、土地、车库等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共用部分的性质和归属权等问题作了具体研究。在每个部分中,笔者均从国内现有理论研究成果、国内外立法比较研究和我国司法实践状况分析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对相关问题的看法。
在第四章中,笔者研究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享有标准问题,该问题对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章是一个具有较强实务价值的章节。在本章中,笔者在归纳国内现有理论研究成果、比较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笔者在前文中对此种共有权的性质等问题的研究成果,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状况下,宜引入“综合标准说”的理论,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
在第五章中,笔者研究了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共有人所享有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我国目前在理论上,对此种共有权的内容,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归纳。笔者在本章中,将各个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并结合国内外的法律法规,逐一分析了每一种具体权利在此种共有权中的存在性问题,并试图提出了我国立法上,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具体内容的范围。
在第六章中,笔者研究了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共有人所应负担的义务的具体内容。在这一章节中,笔者不论在写法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尽量采用与上一章节相对应的方式,以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在本部分中,笔者也通过归纳和比较研究,试图提出了我国立法上,区分所有权人作为共有人应负担的义务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