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居民的贫富差距呈现逐渐拉大的趋势。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等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成因的多元性决定了对于贫富差距具体状况的判断不光要看已有的数量指标,还要关注不同社会群体的状态和整个社会的结构特点。只有从多个侧面对我国的贫富差距状况进行准确的判断,才能为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奠定可靠的基础。因此,本文将社会学领域中的分析方法引入了贫富差距的研究,描绘了中国社会的“金字塔型”结构,揭示了当前贫富差距数据背后的实际社会状态,并对这种缺乏稳定的状态继续发展下去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如果放任我国贫富差距的发展或者调节差距的手段不当,我国的贫富差距将进一步拉大,“金字塔型”社会结构会逐渐向“倒T型”结构发展,贫富矛盾冲突将会愈演愈烈,社会不稳定状态也会进一步加剧,直至形成完全的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体系的崩溃。
在提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时,许多学者、民众很容易想到“均贫富”、“劫富济贫”、“杀富济贫”等思路和手段。还有不少人还对“劫富济贫”的政策大为褒奖。他们认为,造成中国贫富差距的根源在于富人掌握了过多的财富,理应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征重税,对中低收入者少征税或不征税,以此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目标,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平等。事实上,这种“劫富济贫”的政策取向是完全错误的。错就错在它没有综合考虑中国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没有理性审视中国贫富差距的核心问题:少数人富有,多数人贫穷,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本文认为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政策取向应该是实现最贫困群体的基本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扩大、对高收入人群的合理调整以及对非法收入者的有效打击,核心的理念就是“促富治贫”。无论是“促富”还是“治贫”,其最终目标都是使更多的低收入者逐步进入到中等收入群体的行列,同时高收入群体的比例也得到进一步的扩充,逐步构建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谈到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人们还比较普遍地认为要靠税收手段特别是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来缩小贫富差距。理论界和社会舆论给予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以过高的期望,有人把贫富差距的扩大归结为税收没有发挥好调节作用。这些看法也是错误的。税收的主要职能就是组织收入,所谓调节经济、调节收入职能是派生的、从属的,不能滥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提出税收手段的局限性并非完全否定税收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税收在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方面的效能,必须对现有税制进行改革。从调节收入分配的角度考虑,未来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构建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为补充的税收体系,以此促进税收调节功能的优化和提高。另外,贫富差距问题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面临的现实挑战,尽管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但如何让低收入群体从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受益,促使贫富差距不断缩小,是各国政府都无法回避的民生考验。除了税收手段之外,世界各国针对收入分配的不同环节以及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有些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其中的经验对我国贫富问题的化解颇有启示和裨益,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本文将教育引入贫富差距问题的研究是基于对我国贫富差距核心问题的分析,中国真正的问题在于存在数量巨大的低收入群体,并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不高、思想观念保守、综合素质较差,面对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难以立足,技能的匮乏减少了他们取得高收入的机会,而过低的收入又使其无法得到更多的人力资本投资,就像美国发展经济学家纳克斯在“贫穷循环理论”中所指出的那样,突破恶性循环的关键是注入资本,从而使循环的下一个过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教育恰恰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剂良方,只有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才能使其更多地参与市场竞争,分享到更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才真正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从这角度上来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实施“促富治贫”政策,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根本之举和长远之计。教育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大有可为,但同时也任重道远。党的十七大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就是要确保群众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现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快教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不断满足群众的多种教育需求,使各层次的教育都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形成缩小贫富差距的系统化教育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深入改革,我国社保事业不断发展,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展,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为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相对于解决我国贫富差距问题对社会保障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社会保障不但没有缩小贫富差距,反而出现“逆向调节”,加剧了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面对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以及低收入群体大量存在的现实状况,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成为实施“促富治贫”政策,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七大已经提出,到2020年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在缩小贫富差距问题上,社会保障应该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不断健全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公平效能的充分发挥。
中国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户籍管理差距、教育文化差距、医疗卫生差距、社会保障差距以及就业收入差距,造成了我国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被拉大。这已经成为我国贫富差距问题最突出的特点和最重要的方面,破除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早已被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城乡差距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收入水平上的差距。因此,解决城乡贫富差距问题,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之下,我国在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瓶颈。本文认为,必须将破除“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纳入“促富治贫”的政策体系,必须针对制约农民增收的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素质提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贫富差距。
对于贫富差距问题的研究大多涉及到“中等收入者”、“中产阶级”和“中产阶层”等理论范畴,对于这些概念,理论界一直存在着分歧。当前有些研究把“中等收入者”同“中产阶级”和“中产阶层”相混同,这是不正确的。本文特别对此做了区分。“中等收入者”界定的出发点是现阶段我国存在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结构。而“中产阶级”和“中产阶层”是一个反映社会分层结构的概念,不仅关系到收入水平,还要考虑劳动方式、教育程度、消费观念、综合素质、政治取向等因素。分析“中等收入者”实际上是为实施“促富治贫”政策,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指明一个政策着力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扩中”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劳动创造先富起来,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和私有财产;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尽快扭转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处理好初次分配、再分配领域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特别是再分配领域,更需要重视体现公平。
在当前形势下,研究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探索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对于促进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贫富差距的缩小将会完善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机制,完善生产经营中的公平竞争机制和合理的价格机制。具体来讲,就是通过渐进的改革彻底取消行业垄断和政府干预等非经济因素,保证要素贡献与要素分配相符合的分配机制正常运行,使部分行业和劳动者的应有收益得到体现。
二是有助于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由于长时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顽症,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以及贫富差距的缩小。例如,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但“生的快死的也快”,中小企业的发展阻力重重。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策歧视的存在。其实质在于我们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制度性偏好”,在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制度所产生的“公有制情结”以及政策惯性和思维惯性。缩小贫富差距有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必将进一步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活力。
三是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改革把政府改造成为真正为纳税人和全体公民服务韵机构。纳税人是社会的主人,是纳税人授权给政府,而不是政府施加命令给纳税入。纳税人和所有公民的整体利益体现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上,体现在政府通过良好的财税制度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上。政府必须矫正市场缺陷或由其他原因导致的社会不公,避免贫富差距极端化和由此引发的社会动荡。
四是有助于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拉大,更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这其中最为公众所痛恨的就是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黑色财富”。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也是加强法制建设的过程,在解决不合理的贫富差距问题的同时,也能够严厉打击违法乱纪的丑恶现象,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是有助于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带来消极的影响,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仇富”心理的产生。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差距违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背离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使人们产生不满情绪,使人们对提高效率采取消极态度,更助长了社会上极端仇视富人的不良风气,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缩小贫富差距可以创造出一个宽松的文化舆论氛围,消除人们的错误思想和偏激认识,形成积极向上、崇尚致富的良好社会心理。
本文分三个部分,总共九个章节。
一是“提出问题”的部分,主要包括前两章的内容。第一章是“导论”,阐述了问题的提出、选题的意义、文献综述、基本概念的界定和本文的分析方法及主要创新。第二章“贫富差距问题的基本理论”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理论、税收学原理、公共管理理论、社会学方法等角度介绍了研究贫富差距问题的理论、方法和模型,搭建起了全文的理论框架,即由经济学、社会学、税收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共同构成了“促富治贫”政策体系的四大理论基石。
二是“分析问题”的部分,主要包括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第三章“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及其成因”对我国贫富差距的整体状况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利用职业声望和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的分析方法描绘了我国社会的“金字塔型”结构,最后从经济、政治、文化等侧面揭示了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第四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理论研究”阐述了全文的核心思想,重点解决了三个问题:现阶段我国贫富差距的核心问题、缩小我国贫富差距应该坚持的政策取向以及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最终目标,系统地提出了“促富治贫”的理论框架。从第五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税收手段研究”开始,本文转向对策层面的研究,在这一章里,本文先对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随后论述了税收调节作用的局限性,最后对完善税收调节功能的思路进行了概述。本章的最后一节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意在为引出政策建议作必要的铺垫,同时也为“教育、社保、富农、扩中”的“促富治贫”政策体系提供多方面的论据。
三是“解决问题”的部分,主要包括第六章至第九章的内容。第六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手段之一——发展教育事业”从人力资本理论开始,结合社会学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教育影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系统化教育扶贫体系的具体设想。第七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手段之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入手,研究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构建更有利于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第八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手段之三——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以农民收入作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我国农民收入特点和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透视城乡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对破除“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具体思路。第九章“缩小我国贫富差距手段之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定性定量分析入手,揭示中等收入群体的结构特征,并据此提出“扩中”的具体政策措施。最后,本文利用数学模型对未来中国社会的“橄榄型”结构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描述。
纵观整篇论文,论述的重心在于阐述缩小我国贫富差距不能靠“劫富济贫”,而是要发挥“促富治贫”的政策效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着力完善社保体系、积极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国贫富差距的产生、发展以及最终的解决都是多元的范畴,对我国贫富差距的分析应该从多个角度入手进行综合的研究,笔者也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给予贫富差距问题研究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