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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和高校学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为了保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推出了我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新政策”。 本研究的目的是,尝试通过深入分析广东部属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现状,为我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找到科学的现实依据;同时通过对“新政策”进行价值分析,为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找到更为准确的着力点。本论文主要运用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以及教育政策价值分析的理论和方法,紧跟我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变化,结合广东部属高校执行“新政策”的相关数据,遵循事实研究—价值研究—规范研究的逻辑关系,对“新政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针对今后“新政策”进行调整的一些建议。 本文详细地阐述了我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演变历程和“新政策”的出台背景,介绍了“新政策”的基本框架内容,认真比较了“新政策”与原来政策的区别。本文以广东部属高校为例,从“新政策”执行中的相关实践主体行为、经验以及问题等三个方面总结归纳“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描述教育政策基本价值特征的三个向度——价值选择、合法性和有效性,文章对“新政策”进行了价值分析。研究认为:“新政策”蕴涵了一系列的价值理念,包括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人力资本投资、科教兴国战略、科学发展观、教育成本分担、高等教育公平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价值理念。“新政策”由于受到部分相关实践主体的否定、反对甚至抵制,其合法性降低甚至丧失了,相应地其有效性也受到了影响。影响“新政策”有效性的因素包括了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和人员、目标群体、环境因素等四个方面。在“新政策”的各项子政策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效性是最高的。 本文在最后一章,结合前面的分析讨论,认为在公共管理层面上,政府可以从政策环境的改善、政策的优化以及政策目标群体的健康成才等三个方面,来把握“新政策”的调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