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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实施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得到了加强,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得到了改善,参与林改的大部分林业职工收入有所增加,林业企业一定程度地减轻了负担。为此它将对解决制约国有林区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伊春林权制度改革也引发了与现行制度之间的冲突,因此,如何客观的评价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寻求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完善伊春国有林权制度这一目的出发,首先阐述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主要目标及基本做法。其次运用相关经济理论分析产权效率,从产权权益个体化及产权社会化角度分析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再次从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出发,在文献分析和实际调研基础上,剖析林权制度改革的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障碍。最后研究论述了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取向和对策,认为伊春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林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总体取向是建立多元化的国有林产权制度,在实践步骤上宜分阶段实施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同时也应重视改革配套制度的完善。进而研究提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应以明晰林权主体的责权利和恰当选择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后的经营管理方式为前提,并从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两方面提出完善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