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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40年的第一封莫尔斯电报到1876年贝尔发明第一部电话,人类从未停下追求更高速、更迅捷的通讯手段的脚步。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电信行业飞速发展,已然成为全球用户数量最多的电信市场。随着2008年国内六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整合成三家全业务经营的电信运营商,2013年首批11家虚拟运营商①牌照的发放,2014年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俗称“铁塔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中国的电信行业从此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电信行业的迅猛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近年来,市场行为中出现许多不和谐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信行业的发展。我国的电信业虽然基本建立起了由中央领导的,以工信部为核心、各省通信管理局为分支的部省两级的垂直监管体系,但各级监管机构未能对我国电信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我国电信行业监管体制已无法跟上行业快速发展的节奏。 站在电信行业监管的角度上来看,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政府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更加复杂,经济市场动态与多元,致使政府的治理难度日益增大。目前就电信行业监管机制方面的研究主要是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运用经济学原理,从市场行为管制方面切入,鲜有运用治理现代化理念的相关研究。 本文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上确定的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延伸到我国电信行业监管机制改革中,首先阐述治理理论和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即多元共治,再追寻我国电信监管机制改革历程,分析出存在的五大问题,即立法保障不完备、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不充分和监管执行不到位。然后分析借鉴国外改革经验,立足于我国国情,从治理现代化角度出发,明确我国电信业监管体制改革方向,即我国电信业监管体制多元治理的主体应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独立的监管机构、运营商和社会监督这四个方面;与此同时,因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所以还需要不断提高电信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执行力,以现代化的治理能力保证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本文最后从加强电信监管体制基础建设、推动电信监管体系现代化和推动电信监管能力现代化三个大方向出发,提出我国电信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六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