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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来讲,粮食的地位至关重要,它不但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品,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粮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强粮食的生产能力,国家于2004年出台了最低收购价政策,目的是通过托底收购,提高农民种田效益,刺激粮农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供应,从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转眼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了将近12年,这期间实施效果如何,执行是否良好,有没有更好的措施来推动政策持续健康的执行下去,这些对农民收入和国家粮食安全都有重大的影响。所以,对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及改进路径的研究,不仅能够检验政策实施效果,还能够找出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对有效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任何政策的演变与发展都依托于国家大环境,所以本文先是回顾了国家粮食保护政策的演变轨迹,对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由来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然后分别利用公共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等经济学工具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依据及理论效果进行推理与阐述,接下来以河南省小麦为例,运用固定效应对河南省小麦托市收购所产生的农户收入效应、产量效应进行实证分析。而且为了确保理论与实际一致,也为了保证论证的准确性,我们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各目标的实际效果进行了统计分析。最后针对实证和调查问卷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国外经验和国内讨论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改进建议,由此本文得到以下结论。通过对河南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效果的计量和调查分析,我们得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对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有正向作用,但作用微弱,农民普遍对政策实施效果不满意。而后通过国内外经验的借鉴,本文认为应在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农业保险保障制度,以农业保险作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改进突破点,建议建立以农业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元化农业补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