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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的同时凸显的问题是职工权益的损害。如何在改革过程中保护职工权益,是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这不仅关系到国企改革能否取得成功,也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稳定。本文通过对职工权益问题的产生、发展以及相关政策、理论的研究分析,试图重新认识这些政策的成效,并从兼顾公平与效率、局部与全局、短期与长期等方面提出保障职工权益的新思路。 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厘清职工权益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性质和影响,对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职工权益有关的理论难题,特别是公平与效率问题和现实矛盾进行分析,结合国际公司治理理论和对其他转轨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及其经验教训的借鉴和讨论,提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工权益问题的政策思路以及建议。基于以上基本思路,本文主要采取了历史考察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 第1章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回顾了职工权益问题的产生沿革。阐述了在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国有企业被赋予一定的用工权。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国家采取了减员增效、政策性破产、改制分流等措施,下岗、失业问题逐渐显现并恶化,最终成为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稳定必须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第2章梳理了国有企业职工权益相关政策。回顾了对失业从避讳到正视,以及失业问题的具体产生机制与各种改革政策的关联。梳理了普通失业职工、破产企业职工、改制分流职工经济补偿的有关政策,以及再就业有关政策,包括“内部退养”、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各种再就业优惠政策、“改制分流”等。第3章第一部分讨论了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内在冲突,以及对公平与效率的再认识。本文认为,财富不是发展的唯一目的,人类的福利才是发展的目标,效率也应以“福利”的产出为标准。基于这种新的认识,改革不应以提高效率作为单一目标,而应该提高包括国有企业职工在内的全社会的福利。第二部分讨论了与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问题有关的两个现实矛盾。第一,基于全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不宜只照顾国有企业职工而损害其他劳动者如农民工的利益,应均匀地分配就业机会并提高全社会的福利。第二,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就业积极性,可以考虑通过国家提供“就业补贴”的形式促进就业积极性和保障社会公平。 改善企业治理是减少失业的根本。如果能够让关注自身权益的职工参与企业治理,则能更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第4章着重探讨了职工与企业关系的重新定位和参与企业治理的有关问题。阐述了二元经济学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对职工在企业中的重新定位以及参与企业治理的意义,并提出了职工参与治理的有效途径——职工持股。作为借鉴,本文还讨论了俄罗斯、捷克和波兰等国在职工持股方面的经验教训。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为了维护最基本的权责平衡和社会公正,在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的阶段,需要妥善处理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不唯发展而发展,不唯效率而效率。通过制度创新,寻找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职工以及全体劳动者福利的道路,在顾及人道和公平的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积极性和劳动效率,同时加强职工参与企业治理的力度,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工的失业、与失业相关的经济补偿问题、再就业政策、职工在企业中的重新定位与参与公司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同时,本文对公平与效率问题、公司治理理论等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对改革中各种矛盾的解决有一定的创新见解。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一些有价值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