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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自然保护区建立初期实施了抢救式的发展,周边社区农民对土地的利用方式受到了一定限制,从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农民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进入保护区内进行活动,这样又不利于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区的保护与周边社区农民收入的提高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怎样使得两者共同和谐发展成为了当前大部分自然保护区亟待解决的课题。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维西片区)周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保护区建立后将原本属于农民管理经营的土地规划到保护范围之内,自然保护区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隔离周边社区农民,禁止或限制农民对土地或其它资源的传统利用方式。而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主要来源于土地,农民收入从而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维持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与保障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两者都是同等的重要。由此,引发了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民收入与土地资源利用的研究。 本文以农民收入与土地资源利用的关系为切入点,采用资料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半结构访谈及ArcGIS、SPSS软件分析等方法来研究保护区的建立对周边社区农民的土地数量和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影响,进而为保护区相关管理机构提出能够使保护区与周边农民和谐发展的建议。本研究的最终结论如下; 1、保护区建立以后,使周边社区农民的人均土地数量减少,而且由于保护区对土地利用的限制性因素,农民实际能够自由使用的土地数量更低。 2、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种植业用地、林业用地的利用率偏低;由于周边社区农民进行放牧的地点会选择在保护区内,因此,周边社区牧业用地的利用率偏高,但是不利于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